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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皛佳

昭昭天宇阔,皛皛川上平。

京昆一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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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7

追随朝圣者的脚步

很久以前,我就对自己许下一个心愿,这辈子一定要去一次西藏,去到那圣洁的地方,去看那绵延的雪山,以及那神秘的蓝色湖水,还有藏族阿妈手里的转经筒。

西藏对于我来说,就象是一个挂在天边的梦想,既遥远又陌生,于是我决定追随朝圣者的脚步,把蜜月之行选在了世界第三极的西藏,终于将梦想照进了现实。

出了兰州机场,感受到得完全是一派西部的景象,高速公路两旁的丘陵几乎寸草不生,尤其在经历了几亿年的风化后,表面上坑坑洼洼的,远远看去真有一种大漠孤烟直的味道,在这里水显得特别的珍贵,真希望这儿能够下一场大雨,将整个西部的每座山都变得郁郁葱葱。

青海的日月山原本不是行程里应有的景点,但是为了感受一下青藏高原的海拔,我们毅然决然地打算登日月山,当我们站在日月山的山顶上,在海拔3520米上感受着迎面吹来的凛冽寒风,时间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公元641年,文成公主走到了这里,眼前的路是一片白雪皑皑,而回头望时却是一派春意盎然,思乡之情油然而生,不禁取出临行前所带的日月宝镜来,镜中的长安的繁华依旧,公主悲喜交加,想到自己所肩负的联姻重任,毅然将这宝镜摔在了山脚下。

这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女性。而几个世纪以后的今天,寒风依旧呼啸,我站在山顶的凉亭前,费劲得喘气,两侧的太阳穴正不时的抽痛,我想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高原反应吧。

去西藏之前,曾一度担心过自己的身体承受不了高原反应,直到坐上去拉萨的火车,这样的担心还在继续,可直到经过海拔5068米的唐古拉车站,我们也没有出现任何异常。当我们出了拉萨火车站,一点儿也不觉得氧气含量低,感觉就如同在上海一样,直到导游给我们送上洁白的哈达,并互道一声“扎西德勒”的时候,这才感觉是真的到了西藏。

初到西藏,你一定会被那些虔诚的教徒所吸引,无论在布达拉宫还是在大昭寺,这种集体式的顶礼膜拜会让你感到一股不可抗拒的宗教力量的确存在,但要说起藏传佛教的渊源来,可以说西藏有多少年的历史,藏传佛教就有多少年的历史。而藏传佛教的精髓就在于告诫所有的教徒今生所有的修行都是为了来世能够得到幸福,没有一丝一毫的急功近利。所以我们相信在西藏遇到的每一个导游、司机、游客、甚至是匆匆一瞥的某个藏民的脸,这都是你我前世修行,今生得以相见的缘由。

布达拉宫的雄伟壮丽似乎只有去过的人才知道,因为无论从哪里角度仰视它,它都丝毫不失去瑰丽的色彩。我就在这样一座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宫殿内行走,闻着含有酥油和青稞面的混合气味,看着虔诚的佛教徒在顶礼膜拜,然后我的思维开始变得迟钝,觉得导游介绍的藏传佛教似乎每一字每一句都晦涩难懂,我不仅混淆了班禅和达赖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称谓,而且还迷失在藏传佛教复杂的历史背景中,然而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却以他鲜明的人物性格出现在我的眼前:

在那东方山顶/ 升起皎洁月亮/ 年轻姑娘面容/ 渐渐浮现心上

八角街上有一家叫做“玛吉阿米”的酒馆,传说当年仓央嘉措是在那里遇到了他一见钟情的女子达娃卓玛,写下了这首情诗,后来这位宗教领袖成为了藏传佛教历史上最受争议的人物,达赖喇嘛是活佛,他可以注释经文,可以普渡众生,唯独不可以触碰感情,因为那是佛法所不容,也许这就是他作为一个宗教领袖所应有的职业操守。

住在布达拉宫/ 我是持明仓央嘉措/ 住在山下拉萨/ 我是浪子宕桑旺波”

在他的所有诗歌里我最喜欢这两句,它表明仓央嘉措是六世达赖喇嘛的同时,他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可以说能够成为六世达赖喇嘛既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

西藏没有海,但它有湖,说湖总说纳木措,措在藏语里就是湖的意思。纳木措——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咸水湖,又因远远望去,湛蓝的湖水和湛蓝的天空连成了一体,所以它又被称作为天湖

刚才在海拔5190米的那根拉山口处拍照的时候,我还是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可一到海拔4718米的那木措,就完全成了丢盔弃甲,脑袋沉重得支撑不住,耳膜似乎完全闭塞了,周围人说话就仿佛都来自远山的呼唤,就连走路都成了身体最大的负荷,看来是我的高原反应又来了。

几乎可以用“挣扎”两个字来形容我是如何从扎西半岛上抵达那木措湖边的,我是在和自己的胃及身体进行着抗争,所以当别人站在湖边观景的时候,我只能坐在湖边观景,目光的正前方是念青唐古拉山脉,山顶正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清澈的湖水在微风的吹拂下正轻轻地拍打着岸边。西藏人都把念青唐古拉山比作是一位丈夫,终于呵护着他的妻子纳木措,我喜欢这个比喻,因为它这是高原上的一泓清泉,是天边的一抹的蓝色。

也许是我在那木措遭遇了高原反应,因此我对它的印象始终不够好。比起那木措,我反倒更喜欢巴松措。巴松措位于西藏的林芝地区,由于林芝的植被比较丰富,因此被冠以“高原上的江南”之美称,巴松措的湖面海拔3469米,湖中心有一个小岛,岛上有一座错宗工巴寺,是西藏红教宁玛派寺庙,建于唐代末年,距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湖水湛蓝且清澈见底,四周的雪山倒映其中,而我则徜徉在这样一个湖光山色的小岛上,这里真是一个人间的天堂。

也许每一个去西藏的人都有他独特的理由,而西藏也始终如一个神秘的女子一样,吸引着每一个去西藏的人,为得是想看看她面纱背后的脸究竟有多美。然而去西藏的路的确很遥远也很辛苦,我们必须克服高原反应所带来的种种不适,也必须克服艰苦的条件所带来的种种不便,但我们却有理由要去西藏,因为那里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色。

2009/4/13

余生

肖红莲从桑枣镇的燕子窝嫁到映秀镇来的时候,她三十七岁。

肖红莲的丈夫是映秀镇一个叫安永财的人。肖红莲原来是有丈夫,只不过八年前就死了,给她留下一个儿子叫季然。燕子窝人都觉得肖红莲年纪轻轻就守了寡,肯定是命不好,他们都怕她会把坏运气带到家里来,因此平时很少有人愿意跟她来往。肖红莲一个人又要下田种地,还要拉扯孩子,这样的生活她硬是咬紧了牙过了八年,终于在某一天以后,她觉得自己是再也挺不住了。

那年秋收,儿子去学校上课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地里忙活,累了一天回到家里,顾不上吃口热饭,就先忙着煮猪食喂猪,她操起镰刀割猪草,只听见“嚯嚓”一刀下去,她浑身猛然打了一个激灵,原来是她左手的食指被镰刀给割破了,她捧着手指凑到眼前一看,只见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疼痛使她禁不住全身冒出了冷汗,她用右手捂在左手的伤口上,可血还是一滴滴的往下掉,她跑到屋子里用力撕开床单的一角,用布条包扎好伤口,这时她只觉得两眼发黑,顺势就躺在了床上,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她照样下地去干活,只是一个人静下来想想昨晚的事情,她就觉得心里一阵后怕,倘若这一下子睡过去,再没醒过来怎么办?很多事情,她不敢回过头去想,也不敢回过头去看,她害怕触及到这八年里任何一个令她心酸的往事。

当她决定嫁给安永财的时候,她并没有做过多的考虑,她只想着安永财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这样在今后农忙的时候也好有人搭一把手,再说安永财也不嫌弃她是个寡妇,也愿意娶她,这让她觉得很知足。随后,她写了封字迹稍工整的信寄到了正在北川中学读书的儿子手里,讲明了自己要与安永财结婚的事情。儿子季然正处在青春期,正是对永远究竟有多远这样的问题产生困惑的时候,他当然不会对母亲的婚事持肯定态度,他甚至觉得他不在家的这段日子里,母亲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他所不熟悉的人,于是,他也很认真的给母亲回了信,写了一些他最近在学校里所发生的事情,信上一句也没提安永财这个人,临了,他在信的末尾处还加了一句“临表涕零,不知所言”,这是他最近背过的一篇古文当中的句子,他也不去想母亲是否能看懂,只是模糊的觉着大概可以用在这个地方。肖红莲看完儿子的回信后,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对安永财说:“孩子不懂事,我们走吧。”

安永财家里除了父母以外,还有一个哥哥叫安永福,肖红莲嫁过来以后,一天也没偷过懒,她总是竭力做好家里和地里的活,因为她总觉得自己原来是个寡妇,在这个家里象是矮人一截似的,只要看见安永福的老婆和别人在一起说笑,她就觉得他们一定是在笑话她,于是回去之后她就更卖力的干活,有时安永福的老婆在路上叫她,她也总是回以尴尬的微笑,然后迅速的低着头从她旁边走开。

其实安永财不仅离过婚,而且还有一个七岁的女儿,名叫安琪。只是肖红莲从来都不问安永财的过去,有时候安永财和她平躺在床上的时候,也想跟她说说自己过去的那些事情,肖红莲总是拍拍他的肩膀说:“没关系,只要我们过好以后的日子就行了。”

安琪从心里上来说是不接受这个后妈的,她知道后妈从来没一个是好的,电视里的那些后妈都是丧尽天良的,所以她对肖红莲存有一种条件反射般的仇恨。肖红莲让她往东,她偏往西,就是故意要与肖红莲作对。渐渐地,肖红莲也不怎么管她,只管好她的三餐,再顺带给她洗洗衣服,有时安永财要打女儿,她也拦着不让打,对安永财说得永远是那句话:随她去。

那年春天,安永财去成都打工了,家里就剩下肖红莲和安琪。肖红莲每天把饭做好,放在桌子上就照例去做别的事情,她希望自己可以忙碌一些,这样就可以免除母女相见后的那份不愉快,自从她嫁过来以后,安琪还从来没叫过她一声妈,她一来觉着孩子还小,一时扭不过来也是常事,二来觉着自己也受用不起,没听见也就罢了,听见了反而觉着瘆得慌。

那天,安琪的亲妈来了,这个女人很好奇,她想看看安永财又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回来,她来的时候正巧赶上肖红莲去镇上的邮局汇款,肖红莲每个月都要汇些钱到桑枣镇的亲戚家里,然后托他们把钱转给季然,她知道儿子读书需要花钱,亲戚也曾托人给她带过话,说季然现在的学习成绩很好,有希望能考上大学,这是目前肖红莲唯一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他们老季家可从来没出过一个大学生。

当肖红莲从外面回来,看见一个女人正坐在她家的堂屋里,她还以为走错了门,正在犹豫是不是要进去,倒是那个女人喊住了她:“我(似)安琪的妈妈。我来看看安琪。”肖红莲连忙倒了杯水,放在她的面前说:“要的,她爸去了成都还(莫)回来。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在家。”说完,她们互相沉默了一会。突然,肖红莲问她:“你饭(次)过(莫)的?”她回说:“我(次)过了,你(莫)忙,我坐坐就走。我这个女儿很不懂事,以后还请你要多费心了。”肖红莲说:“我晓得,你有空常来家里坐坐(哎)。”

自从安琪的亲妈来过之后,肖红莲对安琪倒是越发上了心,这一动机的背后一半是为了安永财,一半是为了安琪的亲妈,肖红莲心想,这世上没有一个做妈的不希望自己子女好的,安琪妈也一样,总希望安琪将来能够活得好,虽然这孩子不是她自己亲生,但她毕竟是丈夫亲生的,既然她现在是安永财的妻子了,所以她有责任将安琪教育好。

五月的映秀,春风拂面,墨绿色的山,翠绿色的草,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气息。这天,肖红莲坐在东厢房的床边衲着一双鞋,安琪则在西厢房里看电视,忽然床剧烈的摇晃起来,肖红莲不得不用手扶着床沿,不一会儿床摇晃的更厉害了,肖红莲觉得这象是地震,赶忙向外喊了一声“(幺)妹,快跑。”安琪就从里屋跑了出来,匆忙之中只觉得是肖红莲在背后推了她一把,她险些摔倒在了地上,当她跑到屋外,只见天昏地暗,地面剧烈的要摇晃着,待她正要回头看时,只听“轰”的一声,顷刻间,她家的房子立刻变成了一堆瓦砾。

安琪被眼前的景象惊吓住了,她扶着自家门前的树,先是小声地叫了一声“妈”,没有一个人回答她,接着她大喊了一声:“妈妈。”依然没有人回答她,此时她明白了,肖红莲被埋在了废墟里,然后她哭了。

肖云莲被一根房梁压折了腰,她听不见周围的任何一点声音,此时她想起了三年前那把镰刀割破手指的时候,那股子疼痛直到今天她仍然清晰地记着,使她此刻忍不住要动一下自己左手的手指,她想她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令她感到身心疲惫,她想好好睡上一觉,在尚存的一点意识里,她似乎听见安琪在叫妈妈,这使她想到自己的儿子季然,儿子现在还小,她相信总有一天他是会明白她的这份苦心的,只是这一天实在太漫长了,她怕她等不到这一天的到来,她现在要休息了。

 

2008/8/8

今天我结婚了

今天是200888日,是29届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的日子,也是我结婚登记的日子。四天以后,我还将迎来我27岁的生日。

感谢那些我曾经爱过,但从来没爱过我的人,是你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以及如何去爱,是你们让我在爱情这场战争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最终承受住了爱情的打击,我由此而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宽容,面对爱情理智成熟。

感谢那些曾经爱过我,但我从来没爱过的人,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世界充满爱以及人间处处有真情,是你们让我在一次次的爱情打击中重拾希望,最终仍相信有爱情存在,我由此而变得更加自信、更勇敢,面对爱情坚定执着。没有选择你们,不是因为你们不够优秀,而是我自身的缺点太多,实在不想看到你们因为我而不幸福。

感谢那些长期以来关心我婚姻大事,热心为我介绍对象的人,是你们让我这些年遇到了许多人,在APPLEPEAR之间有了更多的挑选余地,因此还蹭吃蹭喝了“苹果梨们”许多次。

感谢那些时常在我耳边提醒我“五点半”理论的人,是你们让我觉得形势紧迫、时间紧迫,趁着“五点半”的当口把自己“推销”了出去。

感谢婚姻收养登记处的各位民政系统的同仁,是你们尽心尽力地为我们安排好了婚姻登记工作,让我深深体会到“天下民政是一家”的民政精神。

我想说,结婚也好,不结婚也罢,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生活方式,但如果仅仅因为害怕婚姻失败而不愿意结婚的话,那本身就是一种失败。这就像看一个三十几岁离过婚的女人与一个三十几岁没结婚的女人,前者虽然可怜却没有遗憾,无论是她的选择错误,还是她的经营失败,至少她品尝过爱情,体验过婚姻,其实人生无非就是经历这样的体验,一直到迟暮。所以,一个女人一生是一定要结一次婚的。

我想说,在我26年的人生里,一直以寻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为目标,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其实我真正要找的是喜欢自己,对自己好的人。与其呼天抢地的爱一个人,不如轻轻松松享受一个人的爱,我现在就非常享受这种“付出八分得到九分”的爱情模式。

我想说,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想我大概就不会选择现在的伴侣了,两人之间的差异、差距太大是必定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象我们这样一路走来,实在让人心生疲倦,面包与爱情的问题放在电视剧里是为了造成一种戏剧冲突,放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是一种无奈的叹息。

2008/8/7

草原风情游

有人说一下呼和浩特的飞机场,就能闻见羊肉的味道。当然这也许有点太夸张,但的确可以立刻感受到它与上海的不一样,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凉爽的风,顿时会让你觉得暑气全消。呼和浩特这座拥有二百万人口的城市,拥有了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成为了内蒙古自治区的中心城市。城市的整体建筑风格上延续着北方城市的宽广与大气,道路的两旁种得全是白杨树,给人的感觉就是宽敞与整洁,可见如今的内蒙,也并非简单的把它与贫穷、落后划上等号。

草原总说呼伦贝尔,虽然此行没能有机会去感受,但一路上光听布仁巴雅尔的那首《呼伦贝尔大草原》就觉得心情多少有点激动。对草原的印象完全来自于电影、电视剧,再者就是小学课本,总觉得它应该有着一种“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景象,可到了希达穆仁草原以后,才发现草原的景致与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只是能看到这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地,还是让人觉得多少有点心旷神怡。

作为草原和沙漠上最原始的行走工具——马和骆驼,没骑过马的时候觉得骑马好玩,可骑过之后才发现其实无论是骑马还是骑骆驼都不是一件好受的事情,这可能就是一种“围城”效应吧。首先是草原上烈日当空,无一处可以遮凉,因为在整个草原上是看不到一棵树的。其次是不会骑马、骑骆驼的人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使自己保持一种坐姿,其后果是腰酸背痛腿抽筋。再次是会遇上人不控制马,反被马控制的尴尬境地。马师让我拉右边的缰绳,以便马可以往右边走,我拉了两次,马也没往右走,我还不敢对马恶言相向,生怕它一个不高兴就会给我来个“下马威”。

在沙漠里骑骆驼也是一样,八九头骆驼栓在一起组成一个驼队,走在茫茫的沙海中,虽然那景象着实壮观,颇有古时“丝绸之路”的味道,但是时间一长这种感觉早已不复存在,换来的只能是坐在驼峰上的百般不适。而且人是在骆驼四肢跪地的时候坐上去的,然后它先伸直后两条腿,再伸直前两条腿,你会觉得坐在骆驼上就象是坐在一架升降机上,几乎是一下子就从地面升到了半空中,而且骆驼事先是不会对人发出任何它要站起来或者跪下去的信息,所以只能用“猝不及防”四个字来形容当时我坐在骆驼身上的感受。

生活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大概除了骑马就是放羊,这样的生活搁在过去,可能还觉得惬意,但是放到今天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觉得舒服的,因为蒙古包的周围除了蓝天就是白云,再者就是绿色的草原,而且内蒙的白天要比晚上长,有一些“白昼”现象,太阳从早上五点升起一直到晚上七点才下山,所以你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一望无际的草原哪儿哪儿都一样,并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于是很多人开始抱怨起蒙古包里的被子是脏的,蒙古包里的水是凉的,蒙古包里的气味是令人窒息的,大家都有一种专属于软禁者的狂燥不安。一开始,我以为大概只有上海人才会有走到哪里就挑剔到哪里的习惯。直到看见一个天津人从我们的蒙古包边走过,边走还边说天津话:“好嘛!这地方真不能呆(待)了!”原来觉得这地方真不待的不只是我们。

傍晚的时候,草原上还下过一阵雨,雨停之后,居然还出现了两道彩虹,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彩虹,此时蒙古包里的游客都跑出来看彩虹,几个韩国游客,纷纷把照相机一字排开,开始对着天空拍摄起来。不一会儿,草原上要举行摔交和赛马比赛了,游客们也从四面八方围拢到比赛的地方,观看这草原上独有的表演。应该说此时的草原一扫下午的阴沉,成为了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

第二天早晨,我从一个有关“间谍、情报”之类的梦里醒来,可见我睡在这蒙古包里,内心深处终是觉得不安全。我想翻身爬起来,可混身酸痛,那是昨天骑马留下的“后遗症”,于是忍着痛爬起来去看日出。打开蒙古包的门,此时包外的气温很低,又赶紧折回包里把外套穿上,希达穆仁草原七月的早晨,倒有着上海十一月深秋的寒意。东边的太阳正冉冉升起,天空呈现一片淡蓝色,草原上新的一天又将开始。

也许这次内蒙之行的最大收获就是恶补了电视剧《成吉思汗》,以前在中央八套播放的时候,我一没时间看,二没兴趣看,可这次到内蒙来却着实补上了这一“缺”。在往返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的途中,司机不断得播放这个电视剧,楞是把三十集的电视剧一直看到了第二十一集,这样恶补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在内蒙的那几天里,那个演成吉思汗的演员的脸总是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以致于我回到上海以后,只要一想起内蒙古的草原来,仿佛就看到他在草原上策马狂奔的样子,一想起他身上穿得羊皮大衣来,仿佛就闻见了内蒙羊肉的味道来。

说起内蒙的羊肉,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涮羊肉和手扒肉。涮羊肉的味道同北京的“东来顺”、上海的“小肥羊”一样,用清汤做锅底,清汤里有蒜头、人参、红枣、枸杞,调料有芝麻酱、酱豆腐、韭菜花,内蒙人不吃辣,所以调料里没有辣椒酱。当我满店堂的呼唤服务员,问有没有腐乳,没有一个人来回答我的问题,直到到天津人说拿酱豆腐,然后满店堂的人都回答他说有。

所谓的手扒肉,就是把一块块的羊肉放在盐水里煮熟,然后捞起来放在盘子里用手拿着吃。羊肉很新鲜,有一点咸味,但只能吃一块,绝没有吃第二块的冲动。当上海人问有没有红烧羊肉的时候,内蒙人很困惑的答道,没有,什么是红烧羊肉?上海人说就是煮羊肉的时候要放黄酒和萝卜,这样煮出来的羊肉就不会有腥味和膻味,然后把羊肉拿出来放酱油、葱、姜烧。内蒙人说,那这样做出来的羊肉还有羊肉的味道吗?

上海人把精致的红烧羊肉带到了内蒙,可是内蒙人不懂得它的精致,我们没有办法要求内蒙的羊肉和上海的一样精致,因为内蒙有内蒙的特色,草原有草原的风情。

2008/5/28

如妻似厨

最近,我把《大长今》又翻出来从头至尾的看了一遍,在长今一连串的“斯密达”之后,几乎是才看到第二集,我那不争气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判断韩剧好看与否的唯一标准大概也就是能不能让我感动到哭,《大长今》算是一部,《天国的阶梯》则算是另一部,可以让我从看第一集开始哭起,一直哭到最后一集。

韩剧的煽情历来被很多人,尤其是被很多男人所不齿,其实我每次看完哭完,心里都特别后悔,浪费了时间不说,还赔上了我的眼泪。但我看《大长今》主要是为了看她做的御膳,我几乎是被她做饭的手艺所打动,就象台词里说得那样“用泥土做饭,饭也会好吃。”

说白了,我就想知道当个年代的韩国人都吃些什么,就比如我很喜欢《桑园访妻》这一折,虽然我极不爱看越剧,觉得越剧小生个个都是“娘娘腔”,他们的唱腔跟动作,就跟浙江的水糯米一样绵软柔长。可却知道有《何文秀》这一出,一直以来都不曾知道《何文秀》的剧情梗概,但每回看《桑园访妻》这一折,总会被它独特的唱腔所吸引:

小小春台朝上摆, 破木交椅分两旁。 三支清香炉中插,荤素菜肴桌上放。第一碗 白鲞红炖天堂肉,第二碗 油煎鱼儿扑鼻香。第三碗 香荀蘑菇炖豆腐,第四碗 白菜香干炒千张。第五碗 酱烧胡桃浓又浓,第六碗 酱油花椒醉花生。白饭一碗酒一杯,桌上筷子有一双。啊呀看起来果然为我做三周年,感谢你娘子情义长。

我总会想这六碗菜究竟是什么滋味,每回总劝自己继续看下去,看看何文秀的妻子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烧得这样的一手好菜,但每回都没等到他妻子出场就已失去的耐性,仔细想来总应该是一位心灵手巧,又情深义重的女人。

一如我的母亲一样,可能在100个母亲当中,我的母亲是属于最最平凡的那一种,可她却烧得一手好菜。小时候,总觉得别人家的饭比自己家的好吃,也从来都不觉得母亲做得饭有多好吃,直到有一次,听见同事对她母亲抱怨饭菜做得不好吃的时候,我的内心才稍稍有一些感触,长久以来,在同学家、同事家吃过得那些饭菜,永远是淡而无味的。

我是一个崇尚味觉享受的人,只要是兜里得了闲钱,谋划的第一件事情永远是去哪里吃一顿,而不是去哪里买件漂亮衣服。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一门选修课叫《财务报表解释》,用得是那种大部分英文夹杂着小部分繁体字的教材,那些专用名词都是用英文标注的,“息税前利润”和“税前利润”只能靠自己去分析和计算,因此每年通过考试的合格率是非常低的。我父母为了鼓励我就说是要是我能通过考试,就带我去“振鼎鸡”搓一顿,那个时候上海有“振鼎鸡”的地方还不多。于是我就很没有出息的为了一顿“振鼎鸡”而拼命复习,直到通过考试。可等拿到证书后才发现,原来是九十年代紧缺培训工程搞的单科成绩证明,现在想想那些标有“九十年代”字样的证书其实都非常“大兴”,也就是哄父母开心用的,后来父母践约了和我之间的约定,于是那次我一个人吃了半个鸡,以至于以后哪一次去“振鼎鸡”都觉得味道不如那一次来得好。

所以倘若我是个男人,大约也想娶何文秀的妻子,大约也想每天回到家就能看到妻子做菜的手法犹如大长今般的娴熟,大约也想吃到犹如御膳一般的菜肴。不知是谁说过:“想要拴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拴住男人的胃。”虽然这个人说得话已不知被多少位新女性否定过、鄙夷过,但我相信没有一个男人会说他喜欢一回家就看到厨房起了明火,妻子从浓烟中跑了出来,一头一脸的狼狈。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塑造了一个上海的弄堂女孩——王琦瑶,从小说的描写来看,可知她漂亮,可知她虚荣,尽管她的人生观、价值观未必得到读小说人的肯定,可唯一让人觉得心动的地方仍然是她会烧一二个精致的上海小菜。我一直在想王安忆为什么要给小说设置这样的一个情节,似乎可以说正是王琦瑶的这次请客而改变她的一生,使她从一个单身女人转变成了一个单身母亲。

可见女人在厨艺上的表现,直接影响到她一生的幸福。我有一个中学女同学,人长得不是很漂亮,即使是故意恭维她也绝不会夸她漂亮,可她却在待字闺中的时候,学会了做饭。有一次遇见她,她说是带一碗蛋炒饭给单位的同事吃,只见那塑料透明饭盒里的蛋炒饭光从色泽上看就可知不坏,我虽不曾尝过,但我想她的水平至少应在同龄人之上。以她的长相,我们本以为她会晚婚,结果她比谁结婚得都要早。

我特别羡慕那些象大长今一样会烧一二个私房小菜的女人,因此我曾经也把做饭当作此生必修的功课,可无论在切配上、火候上、调味上都不尽如人意,就拿简单的拌黄瓜来说吧,拌来拌去始终只尝得出一种味道,有时,我母亲在一边看着,急了就说:“眼睛就是尺寸”。看来我是“开蒙晚,缺慧根,少实践”,即使将来在家掌厨,也多半是吃倒了全家人的胃口。

2008/2/21

首席主桌手

就在文儿子的百日宴上,颖宣布将在人间四月的时候披上婚纱嫁作人妇。至此我还是成了大学时代好朋友里最晚一个结婚的,而文则是我们四个里最早一个结婚的,当文结婚的时候,我们三个似乎还都抱着晚婚的宗旨,直到扬结婚了,我和颖才转而达成同一年结婚的约定。

近一年,我始终觉得颖是在践约她和我之间的约定,因为她身边似乎从来都不缺乏可以结婚的人,我甚至觉得真正让她为难的是应该和谁结婚的问题。这一次她终于定了结婚的人选,她邀请我作她的伴娘,我当然欣然接受。

掐指算来这些年里,我大概参加过七八个好朋友的婚礼,四次坐过主桌,二次当过伴娘,因此我常常戏谑自己为“首席主桌手”。每一对新人们的主桌俨然已成为了已婚人群与未婚人群的分水岭,前两年坐主桌的时候,还能见到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人,渐渐地到了这两年,越来越觉得坐在主桌上的人都是些“小八腊子”们,于是,每次接到喜帖都不忘问一句:“我不是坐在主桌吧。”直到自己为婚宴安排座位的时候,才发现主桌实属于调剂座位,除了新娘、新郎、伴娘、伴郎外,每桌遇上不带伴侣的客人时,只要是未婚的都可以安排到主桌上,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总是成为主桌人选的原因了。

纵观我二十三至二十六岁这一时期,对于结婚这个问题,思想上主要经历了从不想结婚到不得不结婚的过程,尤其是走上了“考证”这条不归路以后,根本就无暇顾及结婚这件事。记得有一次,看普京夫人柳德米拉·普京的自传,其中有一章写道:“我是朋友里最晚一个结婚的,但我是朋友里嫁得最好的一个。”于是将这段文字作为激励自己的名句,恨不能用小刀篆刻在醒目的位置上,以此来提醒周围人:“总统夫人都晚婚,况乎我也。”这样的论调自以为很有道理,可在别人看来,理由实在是软弱的苍白无力,因为柳德米拉毕竟只是一个传奇。

到最后我还是败给了年龄,真正成为了朋友里最晚一个结婚的人,但也未见得是嫁得最好,可见晚婚与嫁得好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真后悔自己在婚姻大事上一点也不未雨绸缪,应该在别人读书的时候忙着恋爱,在别人找工作的时候忙着结婚,在别人工作的时候忙着生孩子,在别人结婚生孩子的时候再找工作,这样我就能始终跑在别人的前头,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始终落在别人的后面。况且随着“CPI”指数的不断增长,工龄工资的增长绝对抵不上结婚费用的增长,因此,在“早婚”还是“晚婚”这个问题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还是“早婚”来得更经济。

如果早点明白这个道理的话,我在“相亲”这条道路上,绝对会用心准备,再也不以自我感觉为第一评价标准了,因为那样错过的可能不只是一个相亲对象,还有可能是终身伴侣。每个大龄适婚的男女青年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这个人各方面都好,那为什么给剩下了呢?可见,目前“剩下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这样或那样需要改进的地方,当然这话也不全对。

没谈恋爱之前,我觉得自己挺完美的,但谈过了恋爱之后就会发现,我还有许多方面值得改进,我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估计,所以对别人也就没过高的要求,大致只需要对方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有一份稳定且收入颇丰的工作,人品好。我的这三大要求在朋友们看来更象是某单位的“招聘启示”,所以当我遇到小宝的时候,他完全符合前两条,基本符合后一条,外加上他本人的“求职”愿望也比较积极,于是他就被我“录用”了。可见,爱情也是建立在条件基础之上的,有的时候我也疑惑了,我是爱小宝这个人还是爱他身后的那张毕业证书。

在文儿子的百日宴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做了母亲以后的文,以前在班里,文是漂亮女孩,现在做了母亲,文就是漂亮女人,于是不得不感叹,原来有些女人真的可以这样美下去,一直到迟暮。看着文熟练地给孩子喂奶,然后把孩子靠在肩膀上,轻拍他的背脊,一整套动作娴熟的让我觉得文好像不只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可当她的儿子被抱到众人手里时,那些小母亲们仍会挑剔的指出这里做的不足,那里干的不够,我虽然不是文,但内心却同样感受到了内疚与惶恐,这就是母亲与妻子的区别。做妻子做得再不合格,也不会遭到别人非议,做妻子的似乎有权利将家务干得很遭,也有权利将家务交给自己的丈夫打理,因为这在别人看来,那是一种娇嗔、一种福气。可做母亲就没有权利不会带孩子,也没有权利将孩子交给丈夫管理,因为那是一种错误、一种失败。

当文示意把她的儿子给我抱的时候,我向她摇了摇头,我生怕由于我的不小心会弄痛了她的儿子,也生怕我那笨拙的手势会引起周围人的嘲笑,我想自己之所以晚婚,大概也是害怕自己面对“妻子”、“母亲”这样的称谓时,会显得慌乱且手足无措,害怕由此承担起婚姻所带来的责任与义务。其实这世上本不存在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事情,法律如此,婚姻也是如此。

2007/12/5

李安的《色 戒》

在看完李安的《色戒》之后,带给我最大困惑就是,麦太太何以放走了易先生?似乎前一分钟还恨对方恨到咬牙切齿的地步,后一分钟又只是为了一颗六克拉的钻戒而放走了对方。况且麦太太又并非是个贪小的女人,一般的东西根本入不了她的眼。直到看过张爱玲的原著之后,才发现原来李安的《色戒》还比较忠于原著,小说里的麦太太原本就是这样一个处于矛盾中的女人。网上有影评说:“王佳芝最后是发现了爱情,她认为为此可以背叛。”更有人评论说:“一个丑陋的女汉奸张爱玲炮制了一篇充满阴暗和恶毒想象的小说。”

我觉得不管如何评价小说的作者和小说里的人物,小说毕竟是虚构的,作家在写小说的时候也是不带有任何政治观点的。说到底当年的张爱玲只是个擅长写通俗小说的女作家而已,她是绝对想不到她的《色戒》会在今天被李安搬上银幕,如果能够预知今天的形势,我想张爱玲大概会改写《色戒》的结局,王佳芝顺利完成了杀害易先生的任务,抗日战争取得胜利之后,王佳芝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时期屡建战功。这样的王佳芝虽然成了个女英雄,但多少缺少点神秘感。这样的《色戒》虽然饱含着爱国主义的深情,但多少缺少点想象的空间。试问这样的《色戒》还有什么可看?

我认为《色戒》最大的看点在于王佳芝和易先生的情感变化。从一开始的故意接近,到最后的身份曝露,把一场婚外恋描写的如午后盛开的荷花,绚烂而夺目,似乎这样的爱情是被允许的,不受批判的,其中可以不掺进任何道德伦理,仿佛唯有这样,一个关于《色戒》的故事才会有发展,不然整天纠缠在“第三者插足”的爱恨情仇里,《色戒》也就成了《中国式离婚》了。

张爱玲的《色戒》只是一个短篇小说,李安则把它改编成了电影,从忠于原著的角度出发,电影被改编成现在的这个样子也实属不易,应该说李安是在尽力恢复小说的原貌,相对于小说来说,电影在想象空间上要受限制的多。虽然我们也可以把责任归咎于中国影院的保守,李安不得不亲自操刀剪辑了一个符合播映的版本,但是这样的剪辑并不能消除整部影片在故事情节设置上的合理性。

其一:王佳芝至所以愿意参加这样的暗杀行为,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在王佳芝的身世背景和抗日行动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运用哲学里的辨证法就可知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王佳芝似乎没有可能什么都不为,而去参加这样的行动。就像电影里那个重庆方面派来的人说:“姓易的杀了我的老婆和两个孩子,我为什么还能心平气和的和他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我觉得应该是王佳芝内心深处的仇恨,使得她格外冷静,使得她甘愿冒险。

其二:邝裕民在抗日工作与王佳芝之间到底更爱谁?他似乎一直都在利用王佳芝为他的抗日行动做工作。直到两人同时被捕,相见无言,我一直想不明白影片的最后为什么要安排两人再次见面?难道他们之间还有爱情吗?此时再见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还有那些爱国的学生们更是冒出了一句“再不杀几个就要开学了”,让人唏嘘不已,这究竟是学生的爱国行为还是正处在青春期少年的叛逆行为?

其三,王佳芝为什么没有杀易先生?在那颗六克拉钻戒的光芒闪烁下,可以看出王佳芝的内心已经动摇了,当爱渐渐地融化了仇恨,王佳芝开始犹豫了。如果说王佳芝在放走易先生的那一刻起,让我们看到了爱情,用张爱玲话说就是“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那么影片最后易先生对王佳芝执行死刑的那一瞬间,只能让人看到人性的凶残,在这样一场感情里,彻头彻尾都充斥着欺骗、狡诈、奸险。王佳芝所谓的感情,在这个特务头子看来,根本不及他的特务工作来得重要。

汤唯,总觉得这个从乐清来“麦太太”身上散发着一种冷艳、内敛的美,似乎不仅具有独到的鉴赏能力,还具有左右逢缘的交际能力。近年来我对浙江人很是刮目相看,大到文化名人,小到走卒商贩,浙江的这一方水土上的确“卧虎藏龙”着一批非常杰出的人。相比起“易先生”来,梁朝伟显得年轻了些,也优雅了些,原著里他应该是一个“四五十岁的矮子”,可事实上他一出场就立刻吸引住了无数的女影迷,似乎没有道理让一个汉奸如此体面的混迹于“汪伪政府”,更让人觉得王佳芝是没有可能不爱上这样一个汉奸的。

李安对《色戒》的理解,停留在上海三、四十年代太太们的小资生活里,麻将桌上那一只只雪白丰腴的手臂,一款款精致的旗袍和首饰以及石库门里的吴侬软语,还有茶馆里的苏州评弹,影片里的每一张画面几乎都把老上海的风景描绘到了极致。我们不禁要感叹,这样一部《色戒》竟然是出自于一个美籍华人之手,而上海本土的那些导演究竟去了哪里?

2007/11/9

探亲记(上)

远途

927日中午我和小宝坐了春秋航空的班机,二个小时后就到了重庆的江北机场,出了重庆机场就买了张重庆地图,然后根据地图上的标示,坐机场大巴到达重庆市区。由于小宝的高中同学在重庆工作,因此当晚我们就受到了姜姓同学的热情款待,不但吃到了重庆的麻辣火锅,而且还参观了重庆的解放碑和朝天门。当重庆最有名的麻辣火锅端上来的时候,我差点被那满锅子的红汤给吓晕过去。虽然姜姓同学一再地强调重庆的辣椒只是看着比较红而已,其实并不辣,但我还是没能在这红汤里自由的涮东西吃。

928日一早,我们去了白公馆和渣滓洞,去的路上还看到了闻名已久的西南政法大学。去白公馆和渣滓洞就如同参观监狱一般,也许是因为没好好地读过《红岩》,所以很多东西也没能看出其所以然来,心情既不悲愤也不激动,感觉挺对不起革命先烈的,尤其是下山的路走了整整一个小时,而且重庆的天气又非常的炎热,小宝不住的埋怨说早知道应该坐辆车,我忍不住的提高嗓门说道:“警察说不远的,谁知道这么远啊!”

下午坐长途车四小时后到达遵义,上车前我问小宝:“要四个小时啊?”小宝说:“走的是省际高速公路,要出省的,这已经算很快了。”我又问:“是不是一直要走盘山公路?”小宝说:“大概吧。”我说:“那你让我靠窗车,不然我会晕车的。”小宝说:“还是我坐在靠窗吧。如果一直走盘山公路,那一边是山,一边就是悬崖,你不是更容易晕车?”其实,他也没坐过这趟车,后来才知道,这条渝贵高速公路的路况相当好,不走盘山公路,而且为了高速公路的平整,一路上架了无数座路桥,凿了无数个隧道,小宝说,修这条路肯定花了不少钱。

到遵义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小宝的情绪相当兴奋,把遵义电信公司给他发来的问候短信,给我读一遍:“欢迎来到历史名城、美酒之乡的遵义。”我立马掏出我的手机说;“我的好像和你的不一样,是欢迎来到穷山恶水、穷乡僻壤的遵义。”

929日,我们就去了小宝引以为傲的遵义会址,当地已将会址作为一种标志性的建筑,沿会址两边都开起的商业街,买卖各种有关遵义会议的书籍和印有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物头像的各式纪念币、徽章等。中午,小宝带我去“肖二孃肉片粉”店吃羊肉粉。贵州人把姨和姑都叫做“孃”的,“肖二孃肉片粉”就象上海的“苏阿姨馄饨”一样,感觉特别亲切,所谓的羊肉粉就类似于云南的过桥米线,把米粉装在碗里,用滚烫羊肉汤浇在上面,然后放上熬制好的花椒和辣椒酱。比起北京的羊杂碎汤来,单属于羊肉本身的气味没那么浓郁。小宝问我:“你要加脆哨吗?我说:“什么是脆哨?”小宝说:“那就加吧,吃了才知道。”等米粉上来了才知道,“脆哨”其实就是上海人称的“猪油渣”,我挑着碗里的“脆哨”说:“你怎么不早说‘脆哨’ 就是‘猪油渣’?这个在上海都是扔掉不吃的。”小宝一声不吭的继续吃他的羊肉粉,事后我想想为这事也怪不到他,谁让人家不是上海人呢!

下午,我们又继续坐车,两小时便到了凤冈县。在路过湄潭县的时候,地势明显陡峭了起来,也渐渐地开始走起盘山公路了,车到之处不是农田就是房舍。我说;“看看你们这边多穷啊?你当年一出上海站肯定很激动吧。”小宝说:“你想我家会是什么样的?”我故作思考,说:“应该是两扇门,用力一推,半边的门就倒了下来,里面荒芜一片,房梁上一堆残瓦,你妈刚从田里回来,手臂上还沾着湿润的泥土,走到厢房一看,里面空无一物,并且还有半面墙倒在地上。”他哼的说了一声:“那你到时候等着看吧。”我说:“看什么看啊?这里还能跟上海比啊?”他回说:“那上海再好,它有遵义会址啊?”我真是无语了。

小宝妈

当我们风尘仆仆赶到小宝家的时候,天色已近傍晚时分,小宝家位于整个县城的中心位置,也是整个县城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段,并且还是一幢六层楼的的公寓房,在当地已经算是“高层建筑”了。

小宝妈听见敲门声便迎了出来,把我们让到了屋里,一群孩子正围着客厅的桌子坐着,小宝妈领我们去了她特地为我们布置的房间,只见房里摆了一张新床,床上铺着猩红色的“七件套”被面,我放下行李,看了一眼整个房间的布置,除了这张新床外,只有一个矮柜和书桌。小宝妈显然有些不好意思,笑着对我说:“不能看,不能看。”我惊讶的发现,她说的话我居然能听懂,我笑着说:“这样已经很好了。”小宝妈也惊讶的发现,我说的话她居然也能听懂,事后,她还对小宝说:“她说话我能听懂,我原来还一直担心我听不懂她说话怎么办?”

吃晚饭的时候,我、小宝和小宝妈、奶奶还有一群孩子坐在一起吃,桌上有炸薯片、豆腐青菜、西葫芦炒肉片等,小宝妈因为照顾到我不吃辣,所以就只在西葫芦肉片里放了一点点的辣椒,结果我尝过这几个菜以后,才发现也只有西葫芦炒肉片的味道是最好的,看来贵州菜不放辣椒根本就没什么味道。看着满桌子丰盛的菜肴,再看看那群孩子个个都吃得狼吞虎咽的,我是怎么也吃不下去,连续几天的周车劳顿,此时若是有一盆绿叶蔬菜那该有多好,哪怕是只是一小碗炒青菜,也会让我感动万分的。

吃过晚饭,我提出由我来洗碗,小宝妈说:“不用你管。”我说:“没关系的,我在家也是洗的。”小宝妈还是说:“不用你管。”贵州话里“不用你管”是客气的意思,照着字面读,难免觉得生硬,但是听她说话,看她的表情是能够领会她的意思的。我和小宝妈推让了一回,她还是坚持要自己洗,我也就不再坚持了。回到新房,我一头倒在了床上,恨不能马上睡去,小宝也跟了进来,坐在床沿边问我:“你没吃饱吧?”我说:“恩。”他说;“等一下,带你去吃宵夜。”我说;“不想吃,你们这边的东西都不好吃。”他哼了一声,说:“我们家还行吧。还两扇门呢!怎么样?比你家都大吧?”我说:“是是是,快把糖拿出来,给孩子们吃吧。你们家怎么这么多孩子?”他说;“都是我姨家的几个孩子,你说烦伐?养那么多孩子,一窝一窝的。”

孩子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不一会儿,小宝姑姑他们一家三口来家了,大家见过面,互相寒暄了一番,然后就坐着喝茶、吃瓜子、聊天。起先是我问了问他们在这边的生活情况,同样他姑父也问了问我们在上海的生活情况,然后他们就谈家里的事情,由于说话的语速快,外加上方言甚多,我就听得不是很明白。贵州话有点接近四川话,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四川话,尤其是方言,外地人根本就听不懂。在遵义汽车站的时候,一个老年妇女捧着一锅玉米上车来叫卖,就听见她说:“罗包果,罗包果(音译)”,我就问小宝;“她在说什么?”小宝说;“她在卖玉米。我们这边把玉米叫罗包果。”

我一边嗑瓜子,一边佯装听他们说话,一开始我还把瓜子壳整齐的码放在桌子上,可后来我才发现小宝姑父和小宝妈是把瓜子壳直接扔在地上,我心想,这要是在我们家恐怕早就违反了我母亲《关于生活习惯的若干条规定》了,我母亲是决对不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发生的,是狠不能抱着垃圾桶吃瓜子的。后来才知道,瓜子在贵州被称作“葵花子”有多子多孙的寓意,所以当地人有把“葵花子”的壳扔在主人家里的风俗,于是,我也“入乡随俗”,边嗑瓜子边把瓜子壳扔在地上,我这才发现这样嗑瓜子其实还是蛮爽的,最大好处就是大大地提高了嗑瓜子的速度。

当天晚上,小宝姑姑就邀请了我们去吃夜宵。凤冈的夜宵大致有如下几种;烙锅、烧烤和油茶。吃过夜宵以后,我才知道小宝妈的厨艺不精,原来贵州小吃也还可以是这样有滋有味的。

上海女人

吃完夜宵已经是930日凌晨了,小宝姑姑的朋友还要拉着我们打麻将,我推说不会打,他们非要拉着我打,其实我早就已经困得不行了,我们平时在上海忙工作还来不及,哪里过得惯这样的夜生活,但看着他们一群人兴致勃勃的样子,我倒也不好提出先回去的请求。关于麻将,我平时也仅限于跟电脑打打,这样“真刀真枪”的还不曾打过,我坐在那里抓牌,小宝坐在我身后指导着,打了一副,倒也赢了十块钱,我也搞不清楚他们究竟打多大的牌,打完第二副,我们又赢了十块钱,我心想这赢人钱也不好,输人钱也不好,要这样下去打到天亮也不是办法。于是,我就推说要回去拿换洗衣服,让小宝先替我打几副,小宝似乎也明白了我的意思,就说要陪我回去拿衣服。就这样,我们算是从牌局中抽身而退了。

930日,我几乎是一下子就睡到了早上十点,就在我起床经过厨房的时候,正看到小宝妈忙忙碌碌的身影,我心想,这下完了,我怎么睡到现在才起来,小宝妈会怎么看我啊?幸好这个时候小宝也刚从另一间房里出来,看着小宝睡眼惺忪的样子,我赶紧去卫生间梳洗,等我再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小宝妈已经把两碗绿豆粉搁在桌上了。我和小宝面对面坐着吃绿豆粉,一开始我还以为这绿豆粉是类似于粉丝之类的东西,可吃了两筷子后,才知道根本不是一回事,就像未经加工的玉米面,粘粘的、糙糙的,关键是做得也不好,根本就没什么味道。小宝问:“怎么了?吃不下吗?”我点点头,小声说:“你把我的也吃了吧,免得你妈看见。”

就我在吃完绿豆粉之后,我的身体开始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腹泻更是达到了两三小时一次的程度。造成腹泻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气温的骤然下降,虽然小宝曾经一再地强调,昆明是第一春城,贵阳是第二春城,遵义是在两大春城之间怎么会气候不好?但事实上是他们那里今年夏天的平均气温不超过300C,因此我从上海带去的短袖一件也穿不上。再者可能是由于饮食的不习惯,贵州菜重油重辣,每种菜的味道都一样,除了咸还是咸,除了辣还是辣。

那天我真是难受的不行,小宝妈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此时此刻我最想念的人就是我妈,如果我妈在,早就在我身边嘘寒问暖,送医送药了,哪像小宝妈就只知道问怎么了?好点没?我要是知道怎么了抑或是好了,还用得着躺在这里吗?我想我大概是要完了,况且还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遵义。

最终我的腹泻还是给四粒黄莲素给治好。

101日,因为吸取了前一天的“教训”,这天早上我很早就爬了起来,赶上了与小宝妈一起吃早饭的时间,这天小宝妈做的早饭是:栗子、玉米粑、油茶。相比起昨天的绿豆粉,油茶更难吃,以前就听说过西藏有酥油茶,没想到贵州还有油茶,看着茶叶水和油混在一起,而且听说还放了盐,我是连端起来喝的勇气也没有。我剥了几颗栗子,吃了一块玉米粑(类似于上海的蜂糕),发现还是栗子好吃,于是又吃了几个栗子,眼看着自己面前的栗子壳像小山一样堆了一堆,想想也不好意思总拣栗子吃,所以就又吃了一块玉米粑。

 

 

2007/7/11

皛厨私房菜(一)

说到做饭,实在是惭愧的很,长这么大也不曾摸过什么厨具,所以如今操练起来难免磕磕碰碰、洋相百出。说是“皛厨私房菜”,决非没有买弄厨艺之嫌,也决非有什么特别的菜要介绍,不过是想趁一时的玩兴和犹如皛厨一样想学做饭又想做好饭的人切磋厨艺,同时也想和大家一起分享做饭过程中的乐趣所在。

一、上海冷面

就是这道点心,险些将“皛厨”的牌子砸倒在地。想想上海冷面,哪个上海人不会做?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所以刚开始动手的时候,自信心简直是直抒于胸。首先,用锅子装一锅子水,等水烧开,把面条放进去(其实市场上卖得面条煮出来效果会更好。说到面条,记得妈妈曾经说过的,以前买面条,买一斤的话,基本上是给一斤二两,因为有二两是水的成分,但是现在买面条通常是买一斤给一斤,可见面商就是靠着这二两水发起来的)。

当面煮熟至七八分熟之后,将面条置于凉水中,等面条冷却之后捞出沥干,将沥干后的面条散放在大盘子里(盘子一定要大,以便可以将面条铺开散热),然后将风扇打开,戴上塑料薄膜手套,将面条拎起在风扇下吹凉(可适当的加些色拉油,这样吹凉后的面条会很有光泽,就像林志玲在OLAY广告里出浴时的那样,白得很有光泽)。

其次,调花生酱。将花生酱用勺剜在小碗里,用凉水的调和,边调和边加凉水,切忌不可一次放满所需的凉水(因为那样调出来的花生酱会有小面疙瘩),而且调花生酱的时候应该是按顺时针的方向由内向外划圈,始终按一个方向调。

最后,调味。在一个干净的小碗里,放少许的醋、酱油、味精、糖,喜欢吃辣的人还可以放少许的辣油。将调味料和花生酱倒在冷面上,拌匀即可。

皛厨败笔:当时没有条件将面条吹凉,因为没有足够大的盘子,也没有可以吹凉面条的风扇。因此当时觉得面条不够凉,于是又把面条再一次放入凉水里,想借此让面条凉下来,可没想到结果只是更糟,面条由于两次入水而变得没有劲道,然后在面条没有完全沥干的情况下加了花生酱和调味料,oh my god!这哪里是冷面,简直就是花生汤面啊!面对着如此的上海冷面,BF居然还生生就着“老干妈”,一口一口地吃下去,边吃还边说:“哦,这就是上海冷面啊!”

二、青椒炒毛豆

说到毛豆,皛厨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毛豆与黄豆的关系,应该说毛豆是黄豆的“青年时代”,毛豆老了以后就变成了黄豆,虽然这个问题看上去比较白痴,但确实有很多人是不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皛厨一开始也是不知道的,即使知道了也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难道毛豆晒多了太阳就变成了黄豆?

首先,将毛豆剥好洗净(剥毛豆也是一项技术活,剥得熟练的人,不但出豆快,而且剥出来的毛豆色泽光滑),而皛厨剥好的毛豆,则颗颗毛豆上基本都带着豆荚,当然了,有豆荚的毛豆和没有豆荚的毛豆炒出来的效果是一样的,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毛豆本身的口感,而影响口感的是毛豆的本质,好的毛豆能为这道菜增色不少,反之亦然。

然后,把青椒的根和籽去除,洗净,切丝,切青椒丝是十分考验刀功的,刀功好的人,切出来的是丝,刀功差的人,切出来的就是块。皛厨切出来的青椒丝基本上是粗线条的丝。

然后,打开煤气,在锅里(锅里应无水珠)放油,等油温升高,先将毛豆放入油锅,煸炒数下(好的毛豆很容易酥烂,坏的毛豆则需要加水闷煮,也可以在起锅前先将毛豆煮熟),放盐,再煸炒数下,接着放入青椒丝,再煸炒数下,等差不多快好的时候,放入味精,再煸炒数下,起锅装盘。

皛厨败笔:毛豆没有买好,买的时候光注意看它颗粒饱满,忘记看它的质量了(其实质量也很难用肉眼来辨别),应该先将毛豆煮熟,那样就不至于炒来炒去都没有将毛豆炒熟。

三、番茄蛋汤

一碗番茄蛋汤的比例应该是一个番茄配二个鸡蛋。

先将两个生鸡蛋打碎,放在小碗里,然后用筷子将其打散,成黏稠状。以前听人说过,在没有发明色拉酱之前,做色拉的时候,通常是把鸡蛋黄打散,打至起泡,就可以代替色拉酱。

然后,将番茄洗净,切成片状,将葱洗净,切成葱花(如果担心切不好葱花的话,可以用剪刀剪,这样可以保证剪出来的绝对是葱花)。打开煤气,在锅里(锅里应无水珠)放油,等油温升高,将番茄倒入,煸炒数下,放少许的盐,等番茄煸炒成大约呈糊状的时候,加入凉水。等水烧开,放少许的盐和味精,将蛋液倒入锅中,用锅铲划开,关煤气,淋上葱花。蛋液倒入锅内后应立即关掉煤气,靠锅内余温将蛋液蒸熟,这样烧出来的蛋汤才可称之为“蛋花汤”,否则锅内温度一高,蛋液便容易结块,容易松散。

皛厨败笔:盐搁多了,忘记最初煸炒番茄的时候其实是放过盐了,所以后来再加盐的时候,盐就多了。而且番茄蛋汤不可以重新热过再吃,同样也是因为蛋花会随着汤的温度升高而松散。

2007/6/1

游雁荡山记

胡兰成笔下的浙江总有一种湿淋淋的水润和甜津津的糯香,字里行间里仿佛就透着浙江的山清水秀,而我则是被这样的浙江所吸引,于是决定趁着这个“五一”黄金周去一次雁荡山。

小时候最怕去夜晚的火车站,墨绿色的火车在月光底下泛着白光,穿制服的列车员脸上总是带着一丝肃穆,长长的铁轨直伸向远方却看不到尽头。夜晚的火车在我幼小的心里就象是一只体积庞大的绿色怪物,不断吸纳着每个从它身边经过的提着大包小包行李的旅客。有时,这只绿色的怪物则更象是一头蓄势待发的狮子,随时都有可能奔跑起来,顿时从站台上消失。所以,我小时侯最担心自己被父母丢在火车站里,直到现在每次坐火车,心里还会有这样的惶恐感。

一夜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入睡,第二天一早,我从上铺翻身而下,一掀窗帘,映入眼帘的便是浙江此起彼伏的群山。不一会,火车停靠在了青田站。一个小时以后,火车就到了温州市。

提起温州,便能让人想到温州人和温州的皮鞋,只是无论是人还是皮鞋都不讨人喜欢。同样温州市也不招人待见,不夸张的说,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温州这座城市。各种批发城随处可见,小商小贩满大街都是,火车站站前到处都是果皮、纸屑、污水外加尘土飞扬,无论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所有的人都只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一派无须遵守交通规则的景象。

雁荡山严格的说起来是在浙江的乐清市内,当年胡兰成去雁荡山坐的是海船,而现在从温州到乐清已有了高速公路,只要坐二个小时的汽车即可到达。温州的汽车站也是肮脏不堪,水门汀的地上到处都是油腻的污垢。由于坐了一夜的火车,现在还需再转坐汽车,坐在候车大厅里的时候,人就不知不觉的显出了疲态。此时想着,当年张爱玲千里迢迢从上海坐车到丽水,然后再由丽水坐船到温州,一路上的辛苦与劳累自是不必说了,然而胡兰成见了她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怎么来了?”可想而知,当时张爱玲的心里会有多少悲痛。

当汽车停靠在雁荡山汽车站的时候,已近响午了,一出汽车站,五月的阳光直射下来,分明就感觉到了些许的暑气。从汽车站到响岭头大约还有四公里的路程,外加天气燥热,显然靠步行去响岭头根本就不现实。于是只能借助当地的交通工具。在去雁荡山之以前我曾在网上搜集了大量的资料,有网友在帖子里详细的记载了交通路线以及价目表,可到了当地一看,远不是那么回事。所有的公交路线都是私人承包的,没有所谓的公交车,然而浙江人又似乎个个都很有生意头脑,如果不任由他们漫天要价,那就少不得要讨价还价一番。

终于与三轮车夫商定以5/人的价格,坐三轮车去响岭头。当车行至一半路程时,我们就被三轮车夫“丢”在了半道上,原因是上山的人太多,交通警在主干道入口处设了管制,三轮车没法通行,而车夫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继续送我们上山,于是一场争执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其实最怕与浙江人发生争执,因为浙江人说话不但语速快,而且还很难听得懂意思。

我以为求助于路边的警察会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然而当地警察解决纠纷的唯一办法就只是两厢里拉扯一番,平息风波而已,最后我们只得付了一半的路费给车夫。这似乎就是一个不好的开头,所以也预示着这次旅行的艰辛,接下来发生的诸多事情上都表现出了当地人的蛮横。

因为半道上不能再次坐车,所以只有步行去响岭头,背着大背包走了半个小时的山路,外加上天气炎热,到了响岭头的时候,我已经是又累又饿,因为不是跟着旅行团旅行,所以食宿必须自己解决,因此必须在太阳落山之前借到住宿的地方。由于雁荡山的各个景区都比较分散,而灵峰、灵岩、大龙湫这三大景区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又相对比较集中,所以这三大景区已经开发得相当完善,也是各大旅行社的必游路线。而响岭头这座小镇又紧挨着灵峰景区,当地人就是借助这样的地理优势,发展起了旅游经济,响岭头镇的家家户户似乎不是开餐馆就是开旅店,真真是小桥流水人家处。

到达雁荡山的当天夜里,我就有些发烧,浑身上下都有些许的疼痛感,这人大概一生病,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情感上都会感到脆弱,于是对观灵峰夜景也就提不起任何兴致了。据当地导游所说,有“夜看灵峰更消魂”的说法,可我个人感觉灵峰夜景很是一般,现在想来,大约是没遇上一个月朗星稀的夜空,抑或许是没遇上一个好的心境,于是,在我看来,那些奇峰怪石就在导游手中微弱的手电光里摇曳着、闪烁着,非但没让人觉得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反倒是在漆黑的夜里显得狰狞恐怖。

第二天一早从响岭头出发去大龙湫,有车主提出以30/人的价格送我们去大龙湫。我半信半疑的翻开地图,感觉上响岭头离大龙湫好象并不远,孰不知整个雁荡山是峰峰环绕,所有的公路都是绕山而行,而这份从网上打印下来的地图更是不知道以1比多少倍的比例在显示着雁荡山的全貌。我还天真的以为大概步行去的话也可以到达,可等车真到了大龙湫后才发现这10/人的车费,还真得是物有所值,可以说是本次旅行中最划算的事情,因为如果不坐车的话,大概等到太阳下山也到不了大龙湫。

雁荡山是亿万年前,由于火山喷发而形成的自然景观,直到现在仍随处可见当时火山喷发后所遗留下来的种种痕迹。胡兰成在《雁荡兵气》里曾这样写道:雁荡山是水成岩,太古劫初成时,海水退落,至今岩崖百丈,上有贝螺之迹”。贝壳我是没有见到,却着实领略了一番雁荡山千姿百态的瀑布奇观。

大龙湫就是以瀑布形似一条巨龙而闻名,瀑布总说大龙湫,一次我也独自去过,看它从空中如银河倾泻,飞洒远扬,水气逼人面,下坠浅潭,如晴天落白雨,庭除里一片汪洋,珠声晶泡浮走。此地太阳逼照,观瀑亭无人到,惟桂花一株已开。旁有山寺,僧出未归,寺前一块地上种着番薯,人家在山下溪涧边。我是见了山下人家,山腰的樵夫与种作,即心里生出欢喜,它不像外国电影里的只觉是垦荒,却像石涛画里的充满野气,而温润如玉。”只是现如今的大龙湫再也无当年的世外桃源可寻,虽觉得瀑布巍巍壮观,但气势却不见得有多少波澜壮阔,本以为它能奔腾如巨龙飞跃,可它却犹如一柱清泉挂于岩壁之上,真是枉得了这样的虚名。

相比较雁荡山的一些著名景点来,我倒是更喜欢三折瀑和森林公园。那天去三折瀑正巧赶上下雨,所谓的三折瀑有下、中、上折瀑之分,从下折瀑一路沿着山路而上,很快便能到中折瀑,一潭碧绿的池水如满月一般,抬头便能见到一弯瀑布倾泻而下,足有数十丈之高,四周的岩壁则呈桶状,可以想象出亿万年前火山喷发时的情景,景色十分壮观。然而从中折瀑到上折瀑,大约要走一个小时的山路,况每一阶台阶都是乱石堆砌,呈“之”字形盘旋而上,一行数十里,鲜见游人,非有志者未达也。然上折瀑的景色远不如中折瀑来得好,瀑布已无气势,唯水珠湍急,自上而下,击石四溅,潭中已无碧波,满眼望去的尽是些大小岩石,虽说是取自天然,可到底显得荒芜。

“我只不喜雁荡山的山势太逼,处处峰回路转,望远望不到一里,而我则系情山外中原。我每信步在学校就近走走,总要上到半山腰,才望得见七里路外的白溪街上,海水一角在阳光里,好像金盆盛水,可以盥面洗手。”我去三折瀑那天,天总不放晴,爬到了山顶也望不见海,只能看得见一片白茫茫的雾气,如同坠入云间一般。

雁荡之美,美在山有灵性,在山中拾阶而上,确是望远望不到一里,但走一二十步后,眼前便觉豁然开朗。观一座山峰,此峰形似“雄狮”盘踞其上,向东仰天长啸,但走一二十步后,再观便觉与“雄狮”又不尽相同,然从三折瀑到森林公园,一路景色美不胜收,常有身临其境、陶醉其中之感。

雁荡山旅游小提示:应选择旅游淡季前往,食宿可以便宜许多。有自驾车的人驱车前往,可以省下许多时间与金钱,跟团旅游只能去常规的景点,而整个雁荡山的景点甚多,有车的话可以边走边玩。

2007/4/27

那一年闰七月

那一年闰七月,

三十八年一闰的七月,

此生我只能遇见两回,

你却能遇见三回。

 

那一年闰七月,

一个人去了宜兴,

一路上想着,

那儿是你去过的地方,

那儿是你喜欢的地方,

整个宜兴城都变得似曾相识起来,

在秋风秋雨的萧瑟中走过,

站在迷雾蒙蒙的太湖边上,

心里却似有春暖花开般的明媚。

 

那一年闰七月,

作别了你,作别了爱,

内心苍凉而悲悯。

我不是鱼,怎会知道鱼的快乐?

鱼不是我,怎会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

法律将鱼留在了水池里,

我却将鱼的快乐置若罔闻,

我爱鱼,鱼能够得到爱,

我不爱鱼,鱼也能够得到爱。

 

下一个闰七月来临,

你我若还能再重逢,

我一定将霜白的头发藏于发髻,

我一定将嘴角的皱纹藏于笑容。

最让我高兴的是,此生还能再见你,

最让我欣慰的是,此生不曾愧对你。

如果你我真有来生,

愿生就逢时,一见如故,

愿岁月静好,来世安稳。

2006/11/8

细数红楼疑点

疑点一,柳五儿究竟死没死?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要撵芳官,说她调唆宝玉无所不为,芳官笑辩道:“并不敢调唆什么。”王夫人笑道:“你好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糟害这园子呢。”

第九十二回,巧姐儿对宝玉说道:“我还听见我妈妈昨儿说,我们家的小红头里是二叔叔那里的,我妈妈要了来,还没补上人呢。我妈妈想着把什么柳家的五儿补上,不知二叔叔要不要。”

第一零二回,王夫人对宝钗说道:“你二嫂子昨儿带了柳家媳妇的丫头来,说补在你们屋里。”宝钗道:“今日平儿才带过来,说是太太和二奶奶的主意。”王夫人道:“是呦,你二嫂子和我说,我想也没要紧,不便驳他的回。只是一件,我见那孩子眉眼儿上头也不是个很安顿的……”

疑点二,和贾环相好的人究竟是彩霞还是彩云?王夫人屋里的丫头似乎极多,有金钏、玉钏、彩云、彩霞。

第二十五回,王夫人让贾环抄《金刚咒》,贾环便坐在炕上拿腔作势的抄写。众丫鬟们素日厌恶他,都不答理。只有彩霞还和他合的来,倒了一钟茶来递与他说道:“你安些分罢,何苦讨这个厌那个厌的。”贾环道;“我也知道了,你别哄我。如今你和宝玉好,把我不答理,我也看出来了。”彩霞咬着嘴唇,向他头上戳了一指头,说道:“没良心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无论是动作还是言语都表现得轻佻,显出两人之间的亲密程度比别人尤甚。

第六十回,贾环得了蔷薇硝,兴兴头头来找彩云。正值彩云与赵姨娘闲谈,便嘻嘻向彩云道:“我也得了一包好的,送你擦脸。你常说,蔷薇硝擦,比外头的银硝强。你且看看,可是这个?”

第六十一回,平儿查出了偷窃玫瑰露的人,彩云说道:“姐姐放心,也别冤了好人,也别带累了无辜之人伤体面。偷东西原是赵姨奶奶央告我再三,我拿了些与环哥是情真……。”

第六十二回,赵姨娘正因彩云私赠的东西,生恐查问出来,忽见彩云来告诉说:“都是宝玉应了,从此无事。”谁知贾环听如此说,便疑心了,将彩云凡私赠之物都拿了出来,照着彩云的脸摔了去,说:“这两面三刀的东西!我不稀罕。你不和宝玉好,他如何肯替你应。你既有担当给了我,原该不与一个人知道。如今你既然告诉他,如今我再要这个,也没趣儿。”气的彩云哭个泪干肠断,赵姨娘百般的安慰他:“好孩子,他辜负了你的心,我看的真。让我收起来,过两日他自然回转过来了。”

第七十二回,彩霞出去,等父母择人婚配,心中虽是与贾环有旧,只尚未作准。赵姨娘素日深与彩霞契合,巴不得与了贾环,方有个膀臂,不承望王夫人又放了出去。

疑点三、茜雪究竟是为何事撵出去的?

第八回,宝玉吃了半碗茶,忽又想起早起的茶来,因问茜雪道:“早起沏了一碗枫露茶,我说过,那茶是三四次后才出色的,这会子怎么又沏了这个来?茜雪道:“我原是留着的,那会子李奶奶来了,他要尝尝,就给他吃了。”宝玉听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上一掷,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来问着茜雪道:“他是你那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她?不过是仗着小时候吃过他几日的奶罢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这个祖宗作什么!快撵了出去,大家干净!”说着便要去立刻回贾母,撵他乳母。

分明撵得人是他的乳母,而不是茜雪。

第十九回,李麽麽道:“你们也不必妆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明儿有了不是,我再来领!”

疑点四,是多姑娘还是灯姑娘?

第七十七回,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才十岁,……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多姑娘儿的便是了

此时多浑虫外头去了,那多姑娘吃了饭去串门子,只剩下晴雯在外间房内爬着。……一语未了,只见他嫂子笑嘻嘻掀帘进来,道:“好呀,你两个的话,我已都听见了。”……宝玉听说,吓的忙陪笑央道:“好姐姐,快别大声。他服侍我一场,我私自来瞧瞧他。”灯姑娘便一手拉了宝玉进里间来,笑道:“你不叫嚷也容易,只是依我一件事。”……宝玉如何见过这个,……只说:“好姐姐,别闹。”灯姑娘笑道:“呸!成日家听见你风月场中惯作工夫的,怎么今日就反讪起来。”宝玉红了脸,笑道:“姐姐放手,有话咱们好说。……”灯姑娘笑道:“我早进来了,却叫婆子去园门等着呢。……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后你只管来。”

前面还说是多姑娘,以后又一律改成了灯姑娘。

疑点五:是《会真记》而不是《西厢记》。

第二十三回,宝玉在桃花底下看《会真记》,黛玉也要看,宝玉道:“好妹妹你看了,好歹别告诉别人去。真真这是好书!你要看了,连饭也不想吃呢。” 黛玉便从头看去,越看越爱看,不到一顿饭工夫,将十六出俱已看完,自觉词藻警人,余香满口。

这里林黛玉见宝玉去了,……正欲回房,刚走到梨香院墙角上,……忽又想起前日见古人诗中有“水流花谢两无情”之句,再又有词中有“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之句,又兼方才所见《西厢记》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之句,都一时想起来,凑聚在一处。

前一处写在桃花底下看的是《会真记》,后来又写“方才所见《西厢记》。这是两部不同书,作者也不同,应该说《西厢记》以《会真记》为蓝本创作的,在元稹的《会真记》流传开来以后,很多人注意到了故事的不完整,无数的改编者加入了自己的解释,其中最著名的要数王实甫的《西厢记》。《西厢记》出自于元朝,在明朝中期已经被改编成了昆曲。虽然曹雪芹写《红楼梦》时试图做了很多回避,在第一回就阐明无朝代可考,可此处却不得不曝露了他所身处的时代。

 

2006/11/6

细查红楼账簿

贾府里的账簿大致可以分为两本:一本是官中的,一本是府内的。贾府里袭官职的人有贾珍、贾蓉、贾赦、贾政、贾琏,有官职当然就会有俸禄,由此可以断定贾府每年都应当有相当一部分固定的官俸,而且应当说这部分官俸还是贾府主要的经济来源。整本书里有两处地方提到“官中”这个名词:

第五十五回,凤姐儿笑道:“我也虑到这里,倒也够了;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

第八十三回,凤姐点点头儿,因叫平儿称了几两银子,递给周瑞家的,道:“你先拿去交给紫鹃,只说我给他添补买东西的。若要官中的,只管要去,别提这月钱的话。……”

除了官中的钱可以用度以外,整个贾府并没有其他收入,因为贾府里并没有人经商,然而支撑整个贾府财力的主要是靠地租与利息。

第六回,周瑞家的说笑道:“……我们这里都是各占一样儿:我们男的只管春秋两季地租子,闲时只带着小爷们出门子就完了;我只管跟太太奶奶们出门的事。”

第一百零七回,贾政看时,所入不敷所出,又加连年宫里花用,帐上所在外浮借的也不少。再查东省地租,近年所交不及祖上一半,如今用度比祖上更加十倍。

利息主要是用官中钱在外借放高利贷,以此获得利息。所以最后抄家的时候,抄出一箱借券,所定罪名就是“重利盘剥”。

贾府里管帐的主要是贾琏夫妇,尤其在整个贾家局势开始恶化以后,他们也确实想了不少计策以此来填补入不敷出的情况,譬如:借当、催租、放高利贷等。我细查了一遍,发现存在以下几处明显帐目不清的地方:

一、有账不入,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回,张李两家没趣,真是人财两空。这里凤姐却坐享了三千两,王夫人等连一点消息也不知道。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也不消多记。

二、巧立名目,伪造支出。

第四十五回,贾琏一径出来,和林之孝来商议,着人作好作歹,许了二百两发送才罢。……贾琏又命林之孝将那二百银子入在流年帐上,分别添补开销过去。

三、挪用资金

第七十四回,只见贾琏进来,拍手叹气道:“好好的又生事,前儿我和鸳鸯借当,那边太太怎么知道了。才刚太太叫过我去,叫我不管那里先迁挪二百银子,……我回没处迁挪。……太太就说你连老太太的东西你都有神通弄出来,这会子二百银子,你就这样。”……凤姐说:“如今且把太太打发了去要紧。宁可咱们短些,又别讨没意思。”因叫平儿:“把我的金项圈拿来,且去暂押二百银子送去完事。” 贾琏道:“越性多押二百,咱们也要使呢。”凤姐道:“很不必,我没处使钱。这一去还不知指那一项赎呢。”

三、用帐上的资金增值

第十六回,平儿走至凤姐身边,悄悄的说道:“奶奶的那利钱银子,迟不送来,早不送来,这会子二爷在家,他且送这个来了,幸亏我在堂屋里撞见,……我们二爷那脾气,油锅里的钱还要找出来花呢,听见奶奶有了这个梯己,他还不放心的花了呢。……”

2006/11/1

细点红楼罪行录

一、强买女婢、殴伤人命。

第四回,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可巧遇见这拐子卖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这丫头,立意买来做妾,……三日后方过门。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去,谁知又不曾走脱,被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都不肯收银子,只要领人。那薛家公子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喝令手下人将冯渊打死。

二、官官相护、逼婚强娶。

第十五回,长安县财主之女,小名金哥,每年都到善才庵进香,不想遇见长安府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那李衙内一心看上,要娶金哥,不想金哥已受了原任长安守备公子的聘定。张家因说已有了人家,谁知李衙内执意不依,定要娶金哥为妻。不想守备听了此信,偏不许退定礼,就打官司告状起来。那张家急了,只得着人上京来寻门路,堵气便要退定礼。

凤姐命来旺急忙进城找着主文的相公,假托贾琏所嘱,修书一封,给长安节度使,那节度使久见贾府之情,守备忍气吞声的受了前聘之物。谁知金哥闻得父母退婚,便自缢了。而守备之子遂也投河自杀。张李两家没趣,真是人财两空。这里凤姐却坐享了三千两,王夫人等连一点消息也不知道。

三、倚财仗势,草菅人命。

第四十五回,正说着,只见一个媳妇来回说:“鲍二媳妇吊死了。” 贾琏凤姐儿都吃了一惊。凤姐忙收了怯色,反喝道:“死了罢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一时,只见林之孝家的进来悄问凤姐道:“鲍二媳妇吊死了,她娘家亲戚要告呢。”凤姐儿道:“这倒好,我正想打官司呢!”林之孝家的道:“我才和众人劝了他们,又威吓了一阵,又许了他几个钱,也就依了。”凤姐儿道:“我没一个钱!有钱也不给,只管叫他告去。也不许劝他,也不用震吓他,只管让他告去。告不成倒问他个‘以尸讹诈’!”

林之孝家的正在为难,见贾琏和他使眼色儿。贾琏一径出来,和林之孝来商议,着人作好作歹,许了二百两发送才罢。贾琏生恐有变,又命人去和王子腾说,将番役仵作等叫了几名来,帮着办丧事。那些人见了如此,纵要复辩亦不敢辩,只得忍气吞声罢了。

四、强逼退亲,儿戏官司。

第六十五回,张华与尤二姐原系指腹为婚。后来不料遭了官司,败落了家产,弄的衣食不周……今被贾府家人唤至,逼他与二姐退婚,心中虽不愿意,无奈惧怕贾珍等势焰,不敢不依,只得写了一张退婚文约。

第六十八回,凤姐封了二十两银子与旺儿,悄悄命他将张华勾来养活,着他写一张状子,只管往衙门中告去,就告琏二爷“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倚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等语。这张华也知利害,不敢造次。……凤姐气的骂道:“癞狗扶不上墙的种子。你细细的说给他听,便告我们家谋反也没事的。不过是借他一闹,大家没脸。若告大了,我这里自然能够平息。”

五、寻滋斗殴,行贿翻案。

第八十六回,薛蟠和吴良一同到南边置货,正巧遇到蒋玉菡带着小戏子进城。三人一同在铺子里吃饭喝酒,因当槽的张三看上了蒋玉菡,一个劲的用眼瞟蒋玉菡,薛蟠看见了心里有气。第二天,薛蟠仍旧和吴良去铺子里喝酒,酒后想起昨天的事来,就叫张三换酒,张三换迟了,薛蟠就骂起来,张三不依,薛蟠就拿起酒碗照他打去。谁知张三倒地便死了。

薛姨妈与王夫人说明原故,恳求贾政。贾政只肯托人与知县说情,不肯提及银物。薛姨妈恐不中用,求凤姐与贾琏说了,花上几千银子,才把知县买通。

薛蝌留下李祥在此照料,一径回家,见了薛姨妈,陈说知县怎样徇情,怎样审断,终定了误伤,将来尸亲那里再花些银子,一准赎罪,便没事了。

2006/10/30

细理红楼人际网

《红楼梦》里有“结党营私”的现象。主要可分为四大嫡系:第一关系圈是贾琏、凤姐、鸳鸯、平儿、小红。

第七十二回,鸳鸯来望候凤姐,恰巧贾琏回来,忙立身说道:“好姐姐,再坐一坐,兄弟还有事相求。”说着便骂小丫头:“怎么不沏好茶来!快拿干净盖碗,把昨儿进上的新茶沏一碗来。”说着向鸳鸯道:“这两日因老太太的千秋,所有的几千两银子都使了,各处房租地租在九月内才得,这会子竟接不上。明儿又要送南安府里的礼,又要预备娘娘的重阳节礼,还有几家红白大礼,至少还得三二千两银子用,一时难去支借。俗语说,‘求人不如求己’。说不得,姐姐担个不是,暂且把老太太查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运出一箱子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不上半年的光景,银子来了,我就赎了交还,断不能叫姐姐落不是。”凤姐听见贾琏和鸳鸯借当,自己不便答话,只躺在榻上。听见鸳鸯去了,贾琏进来,凤姐问到:“他可应准了?” 贾琏笑道:“虽未应准,却有几分成手,须得你晚上再和他一说,就十成了。”

第七十四回,只见贾琏进来,拍手叹气道:“好好的又生事,前儿我和鸳鸯借当,那边太太怎么知道了。……”这里凤姐和平儿猜疑,终是谁人走的风声,竟拟不出人来。凤姐儿又道:“知道这事还是小事,怕的是小人趁便又造非言,生出别的事来。当紧那边正和鸳鸯结下仇了。如今听得他私自借给琏二爷东西,……只是鸳鸯正经女儿,带累了他受屈,岂不是咱们的过失。”平儿笑道:“这也无妨。鸳鸯借东西看的是奶奶,并不为的是二爷。……”

看了这段借当,就知道贾琏夫妇与鸳鸯的关系非同小可了,不说是串通一气,至少是有挪用的嫌疑。鸳鸯只是贾母身边的一个丫头,因为伏侍的好,所以很得贾母的喜欢,鸳鸯至所以敢挪用完全是因为贾母的信任。其实贾琏夫妇与鸳鸯的关系最早是要追溯到大老爷要讨鸳鸯做小老婆这件事上。

第四十六回,刑夫人悄向凤姐道:“老爷因看上了老太太的鸳鸯,要他在房里,叫我和老太太讨去。我想这倒平常有的事,只怕老太太不给,你可有法子?”凤姐听了,忙道:“依我说,竟别碰这个钉子去。老太太离了鸳鸯,饭也吃不下去的,那里就舍得了?况且平日说起闲话来,老太太常说,老爷如今上了年纪,作什么左一个小老婆右一个小老婆放在屋里,没的耽误了人家。……”

由于在这件事上,凤姐没有过多的插手,而是选择了尽量回避,因此鸳鸯对凤姐并没有什么成见,此后两人的关系就开始显得较为亲厚。

第七十一回,鸳鸯早已听见琥珀说凤姐哭之事,又和平儿前打听得原故。晚间人散时,便回贾母说:“二奶奶还是哭的,那边大太太当着人给二奶奶没脸。”贾母因问为什么原故,鸳鸯便将原故说了。贾母道:“这才是凤丫头知礼处,难道为我的生日由着奴才们把一族中的主子都得罪了也不管罢。这是太太素日没好气,不敢发作,所以今儿拿着这个作法子,明是当着众人给凤儿没脸罢了。”

凤姐遇到这样的事情,是断然不能在贾母面前申辩的,没有在太婆婆面前说婆婆不好的理。于是这样的委屈也就少不得需要鸳鸯这样的心腹替她在贾母面前申辩。

第二十七回,话未说完,李氏道:“这些话我就不懂了。什么‘奶奶’‘爷爷’的一大堆。”凤姐笑道:“怨不得你不懂,这是四五门子的话呢。”说着又向红玉笑道:“好孩子,难为你说的齐全。别象他们扭扭捏捏的蚊子似的。……”……凤姐又道:“这一个丫头就好。方才两遭,说话虽不多,听那口声就间断。”说着又向红玉笑道:“你明儿伏侍我去罢。我认你作女儿,我一调理你就出息了。”

凤姐道:“既这么着,明儿我和宝玉说,叫他再要人,叫这丫头跟我去。可不知本人愿意不愿意?”红玉笑道:“愿意不愿意,我们也不敢说。只是跟着奶奶,我们也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情也得见识见识。”

可以说整个贾府的下人有一半都对凤姐是有成见,有惧怕她的,也有厌恶她的,用周瑞家的话说就是“这位凤姑娘年纪虽小,行事却比世人都大呢。就只一件,待下人未免太严些个。”好象也只有红玉得到过她的表扬,外加上红玉也是个伶俐的人,因此就有一拍即合的默契。只是这“四五门子“的话比较难懂,既不象四五断句,也不象是某地的方言。

第二关系圈就是宝玉、晴雯、芳官、柳嫂子、柳五儿;

第六十回,芳官笑着向柳嫂子说道:“宝二爷说了,晚饭的素菜要一样凉凉的酸酸的东西,只别搁上香油弄腻了。”柳家的笑道:“知道。今儿怎遣你来了告诉这一句要紧话。你不嫌脏,进来逛逛儿不是?”芳官才进来,忽见一个婆子手里托了一碟糕来。芳官便戏道:“谁买的热糕?我先尝一块儿。”蝉儿一手接了道:“这是人家买的,你们还稀罕这个。”柳家的见了,忙笑道:“芳姑娘,你喜吃这个?我这里有才买下给你姐姐吃的,他不曾吃,还收在那里,干干净净没动呢。”说着,便拿了一碟出来,递与芳官,又说:“你等我进去替你顿口好茶来。”芳官便拿着热糕,问到蝉儿脸上说:“稀罕吃你那糕,这个不是糕不成?我不过说着顽罢了,你给我磕头,我也不吃。”说着,便将手内的糕一块一块的掰了,掷着打雀儿顽,口内笑说:“柳嫂子,你别心疼,我回来买二斤给你。”

柳家的见人散了,忙出来和芳官说:“前儿那话说了不曾?”芳官道:“说了。等一二日再提这事。偏那赵不死的又和我闹了一场。前儿那玫瑰露姐姐吃了不曾,他到底可好些?柳家的道:“可不都吃了。他爱的什么似的,又不好问你再要的。”芳官道:“不值什么,等我再要些来给他就是了。”当下芳官回至怡红院中,回复了宝玉,宝玉忙道:“有的,我又不大吃,你都给他去罢。”说着命袭人取了出来,见瓶中亦不多,遂连瓶与了他。

俗话说:“看人下菜碟。”这柳嫂子是大观园里的厨娘,整个大观园里她单与怡红院的人关系最好,这在第六十一回里就可见一般。

第六十一回,迎春房里的小丫头莲花儿走来说:“司棋姐姐说了,要碗鸡蛋,炖的嫩嫩的。”柳家的说:“……今年这鸡蛋短的很,十个钱一个还找不出来。……我那里找去?你说给他,改日吃罢。” 莲花儿道:“前儿要吃豆腐,你弄了些馊的,叫他说了我一顿。今儿要鸡蛋又没有了。什么好东西,我就不信连鸡蛋都没有了,别叫我翻出来。……又不是你下的蛋,怕人吃了。”

柳家的忙丢了手里的活计,便上来说道:“你娘才下蛋呢!通共留下这几个,预备菜上的浇头。姑娘们不要,还不肯做上去呢。……我倒别伺候头层主子,只预备你们二层主子了。”莲花听了,便红了脸,喊道:“谁天天要你什么来?你说上这两车子话!……前儿小燕来说晴雯姐姐要吃芦蒿,你怎么忙的还问肉炒鸡炒?小燕说荤的因不好才另叫你炒个面筋的,少搁油才好。你忙的倒说自己发昏,赶着洗手炒了,狗颠儿似的亲捧了去。……”

第三关系圈是王夫人、薛姨妈、探春、薛宝钗;

第三十二回,宝钗来至王夫人处,只见鸦雀无闻,独有王夫人在里间房内坐着垂泪。王夫人问道:“你可知道一桩奇事?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宝钗道:“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王夫人道:“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 宝钗叹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王夫人点头叹道:“这话虽然如此说,到底我心不安。”

宝钗叹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王夫人道:“刚才我赏了他娘五十两银子,原要还把你妹妹们的新衣服拿两套给他妆(“妆”同“装”)裹。谁知凤丫头说可巧都没什么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我想你林妹妹那个孩子素日是个有心的,况且他也三灾八难的,既说了给他过生日,这会子又给人妆裹去,岂不忌讳。因为这么样,我现叫裁缝赶两套给他。要是别的丫头,赏他几两银子也就完了,只是金钏虽然是个丫头,素日在我跟前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口里说着,不觉泪下。宝钗忙道:“姨娘这会子又何用叫裁缝赶去,我前儿倒做了两套,拿来给他岂不省事。况且他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有相对。”王夫人道:“虽然这样,难道你不忌讳?” 宝钗笑道:“姨娘放心,我从来不计较这些。”

很多人也是看到这里才觉得薛宝钗有些个“眉眼高低”,心里纵然藏着丘壑,表面看来却极其冷静,外加上宽容的秉性,就显出超越同龄的老练。

第四十六回,大老爷要讨鸳鸯做小老婆,鸳鸯不从,当众铰了头发说是要当尼姑去。贾母气的浑身乱战,见王夫人在旁,便向王夫人说道:“你们原来都是哄我的!外头孝敬,暗地里盘算我。有好东西也来要,有好人也要,剩下这么个毛丫头,见我待他好了,你们自然气不过,弄开了他,好摆弄我!”王夫人忙站起来,不敢还一言。探春在窗外听了一听,便走进来陪笑向贾母道:“这事与太太什么相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要收屋里的人,小婶子如何知道?便知道,也推不知道。”犹未说完,贾母笑道:“可是我老糊涂了!姨太太别笑话我。你这个姐姐他极孝顺我,不象我那大太太一味怕老爷,婆婆跟前不过应景儿,可是委屈了他。”

第五十五回,探春对赵姨娘说道:“依我说,太太不在家,姨娘安静些养神罢了,何苦只要操心。太太满心疼我,因姨娘每每生事,几次寒心。……太太满心里都知道。如今因看重我,才叫我照管家务,还没有做一件好事,姨娘倒先来作践我。倘或太太知道了,怕我为难不叫我管,那才正经没脸,姨娘真也没脸!”

如果探春活在当下,应该会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职业女性。她好胜心强,且不徇私情。一方面痛恨贾府的尊卑观念,另一面又极为遵守贾府的等级制度。

第四关系圈是李纨、尤氏。

第七十五回,李纨忙命素云来取自己的妆奁。素云一面取来,一面将自己的胭粉拿来,笑道:“我们奶奶就少这个。奶奶不嫌脏,这是我的,能着用些。”李纨道:“我虽没有,你就该往姑娘们那里取去。怎么公然拿出你的来。幸而是他,若是别人,岂不恼呢。”尤氏笑道:“这又何妨。自来我凡过来,就使他们的,今日忽然又嫌脏了?”

胭粉里包含有“胭脂”的意思,旧时常用胭脂点唇,相当于现在的唇膏,女人的唇膏属于私人物品,是非请勿用的,一般能够将唇膏借给他人用的,或是借他人唇膏一用的,应当说两者关系是非常亲密的。从尤氏的话里还可以看出,这样的借用也不至一两次了。

第五关系圈是有体面的陪房。通部书里还提到各人的陪房,陪房就是从自己娘家带来的人。

第七十回,一时,周瑞家的与吴兴家的,郑华家的,来旺家的,来喜家的现在五家陪房进来,余者皆在南方各有执事。王夫人正嫌人少不能堪察,忽见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走来……。

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问后门上的小孩子道:“我问哥儿一声,有个周大娘可在家么?”孩子道:“那个周大娘?刘姥姥道:“是太太的陪房周瑞。”

第七十二回,来旺之子要讨太太房里的彩霞,贾琏心中有事,那里把这点子事放在心里。待要不管,只是看着他是凤姐儿的陪房,且有素日出过力的,脸上实在过不去,因说道:“什么大事,我明儿作媒打发两个有体面的人,带着定礼去,就说我的主意。”

这几段话似乎已将各人的陪房都俱已点出,王善保是邢夫人的陪房,周瑞是王夫人的陪房,来旺是王熙凤的陪房。既然是娘家带来的下人,自然都是各人的心腹,陪房与陪房之间还是一种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关系。

第七十四回,因司棋是王善保的外孙女儿,凤姐倒要看看王家的可藏私不藏,遂留神看他搜检。……及到了司棋箱子中搜了一回,王善保家的说:“也没有什么东西。”才要盖箱时,周瑞家的道:“且住,这是什么?”说着,便伸手擎出一双男子的锦带袜并一双缎鞋来。又有一小包袱,打开看时,里面有一个同心如意并一个字帖儿。一总递与凤姐。

这王家的一心只要拿人的错儿,不想反拿住了他外孙女儿,又气又躁。周瑞家的四个人都问着他:“你老可听见了?明明白白,再没有的话说了。如今据你老人家,该怎么样?”

2006/10/26

细评红楼梦中人

最近刚第四次看完《红楼梦》,我的这本书大概是根据乾隆百二十回抄本修订的普及本,前后看过四遍,确实感觉每看一遍都有不同的新意。只是看到八十回后就觉得它不好看了,书中人物仿佛个个失去了通灵,言语无味,我觉得不能说是续书人续得不尽力,只能说是看书人看得心里落寞。

张爱玲的《红楼梦魇》我只看过一半,便再不能读下去了,原因是整本书都涉及考据,然考据又需在熟读《红楼梦》的基础上方能理解其中的意思,外加上部分用词晦涩难懂。于是这本书倒象是《红楼梦》的理论教科书,想要读懂实非吾等之辈所及。不过后来再读到她的《金锁记》时,感觉通篇的人物、语言都是仿着曹雪芹的手笔写得,仿佛就是张版的《红楼梦》。

小时候看《红楼梦》,只顾注意看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可结局总不遂人心愿。人渐渐大了方才知道宝黛的爱情悲剧是整部小说发展的主线,是作者表达叛逆情绪的中心,所以也就乐于接受了这不团圆的结局。

宝黛之间的爱情源于从小的耳鬓厮磨,源于互为知己,源于心灵相通,通部书里似要打破“金玉良缘”之说,但却又按着“姻缘前定”的主线在写。

第三十六回,宝玉在梦中喊骂道:“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第九十五回,宝玉的玉丢了,黛玉想起金玉的旧话来,反自喜欢,心里说道:“和尚道士的话真个信不得。果真金玉姻缘,宝玉如何能把这玉丢了呢。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

看两人的态度都似不信。然冥冥之中,又似有“金玉”一说。

第八回,宝钗看着玉,口中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便央求宝钗要看她的金钗,只见金钗上刻着“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笑道:“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

第二十八回,薛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第三十五回,薛蟠说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第九十八回,宝玉欲待寻死,又想着梦中之言,又恐老太太、太太生气,又不能撩开。又想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石姻缘有定,自己也解了好些。

正所谓红颜可遇,知己难求。整本书里写宝黛两人情趣相投、意见一致的地方甚多。

第二十三回,宝玉在桃花底下看《会真记》,黛玉也要看,宝玉道:“好妹妹你看了,好歹别告诉别人去。真真这是好书!你要看了,连饭也不想吃呢。” 黛玉便从头看去,越看越爱看,不到一顿饭工夫,将十六出俱已看完,自觉词藻警人,余香满口。

第三十二回,史湘云劝宝玉学仕途经济学问,宝玉一听就不乐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识经济学问的。”袭人在一旁打圆场说:“上回宝姑娘也说过一回,话也没说完,他倒走了,……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他”同“她”)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

曹雪芹在林黛玉这个人物的处理上也显得厚此薄彼,张爱玲曾指出:“通部书里都不提黛玉的衣饰,只有那次赏雪,为了衬托邢岫烟的寒酸,才逐个交代了每个人的外衣。”然而整部书里描写衣着的句子甚多,诸如:

第六十三回里:“当时芳官满口嚷热,只穿着一件玉色红青酡绒三色缎子斗和水田小夹袄,束着一条柳绿汗巾,底下是水红撒花夹裤,也散着裤腿……”

写一小戏子的穿戴就花费了不少笔墨,足以显出作者的细腻用心,并非不曾留意黛玉的衣着,况曹雪芹也是出身尊贵,眼里见过的只怕比这写得还好些,他何意不写?“脂批”例来为众多“红学”专家所推崇的参考依据,在黛玉初次出场的地方,“脂批”批道:“不写衣裙妆饰,正是宝玉眼中不屑之物,故不曾看见。”

也有人从黛玉一出场的地方就指出作者已将薛宝钗与林黛玉的地位分出高下,理由是林黛玉进贾府走的是边门而不是正门。

第三回,正门却不开,只有东西两角门有人出入。正门之上有一匾,匾上大书“敕造宁国府”五个大字。黛玉想:这必是外祖之长房了。想着,又往西行,不多远,照样也是三间大门,方是荣国府了。却不进正门,只进了西边角门。……林黛玉扶着婆子的手,进了垂花门……

第四回,过了几日,忽家人传报:“姨太太带了哥儿姐儿,合家进京,正在门外下车。”喜的王夫人忙带了女媳人等,接出大厅,将薛姨妈等接了进去。姊妹们暮年相会,自不必说悲喜交集,泣笑叙阔一番。

相比较两人的出场确实有所区别,只是“门外下车”也并没有指明是正门外下车,看过北京四合院的人都知道进大门之后有一面屏风,转过屏风才能看见院子,院子呈四方形,四面有回廊,最正面的一间才是大厅。“接出大厅”也很可能只是站在院子里,只能说薛宝钗受到的礼遇相对隆重一些,而林黛玉则显得较为凄凉。

前些日子看到王蒙评妙玉时说道:“妙玉讨人嫌。”这“讨人嫌”三个字仿佛也总结出了这些年来我对妙玉林林总总的一些感受,说不出为什么就是觉得这个人喜欢不起来。

第五十回,李纨笑道:“我才看见拢翠庵的红梅有趣,我要折一枝来插瓶。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他。如今罚你去取一枝来。”

纵观整个贾家,李纨最是那慈眉善目、老实本份之人,可见连她都讨厌妙玉的为人,这妙玉也就真的全无一点可爱之处了。

第四十一回,拢翠庵茶品梅花雪,宝玉陪笑道:“那茶杯虽然脏了,白撂了岂不可惜?不如给了那贫婆子,他卖了也可以度日。”妙玉想了想说:“这也罢了,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我使过,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他。你要给他,我也不管你,只交给你,快拿了去罢。”

想来这是说她有洁癖,偏生还这样的执拗。

第八十七回,妙玉坐禅寂走火入邪魔,外面那些游子浪子听见了,便造作许多谣言说:“这样年纪,那里忍得住。况且又是很风流的人品,很乖觉的性灵,以后不知飞在谁手里,便宜谁去呢。”

这样传一个道姑的绯闻,让人不免有惊愕感。

第一百十二回,“此时妙玉心中却是明白,只不能动,想是要杀自己,索性横了心,倒也不怕。那知那个人把刀插在背后,腾出手来将妙玉轻轻抱起,轻薄了一会子,便拖起背在身上……却说这贼背了妙玉来到园后墙边,搭了软梯,爬上墙跳了出去了……”,

看到这里,我心里非但没有丝毫的叹息之情,反倒有冷眼旁观的轻蔑,原来她竟遭此劫难,终是惹下了不洁净的是非。都说《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只是同样都是一死,何不写她不甘受这贼的轻薄,进而咬舌自尽?那样岂不成全了道姑的圣名?可知高鹗也是讨厌妙玉的。

《红楼梦》里还有一个让高鹗厌恶的人便是袭人。不仅是高鹗,而且晚清的评论家个个都厌恶袭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对莺儿说:“你姑娘既是有造化的,你跟着他自然也是有造化的了,你袭人姐姐是靠不住的。只要往后你尽心服侍他就是了。”

张爱玲在这方面也有过理论研究,理由是后四十回里高鹗让袭人嫁给了蒋玉菡,她甚至认为高鹗是在有意鞭挞袭人。蒋玉菡是忠顺王府里一个做小旦的琪官,宝玉甚至为了蒋玉菡送的红汗巾子而遭到父亲的刑罚,可见与戏子的交情从来都是大宅门里的祸水。而袭人是宝玉身边的服侍丫头,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说是宝玉的性启蒙者,自是与别个丫头不同,虽未过了明路放在房里做妾,但领得倒是姨奶奶的月例(每月从王夫人的月例里另拨出二两来)。

就是这样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到最后却走到一起,唯一联系两人的就是那条红汗巾子。

第二十八回,薛蟠生日宴上,蒋玉菡和宝玉出席间,蒋玉菡将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宝玉道:“这汗巾子是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昨日北静王给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别人,我断不肯相赠……”。宝玉听说,喜不自禁,连忙接了,将自己一条松花绿的汗巾子解了下来,递与了他。宝玉回至园中,袭人看见他腰里的大红汗巾子,便说:“你有了好的系裤子,把我那条还我罢。” 宝玉才知那条松花绿的汗巾子原是袭人的,后悔不该给人才是。

第一百二十回,蒋玉菡娶了袭人,看见这条大红汗巾子,方才知道原来这袭人就是宝玉的丫头。

看到这里才知是作者的道行深,为得就是使人相信有“姻缘前定”这么一说,真正是“草灰蛇线,绵延千里”。是否是曹雪芹的本意已不得而知了,只是放在最后一回才交代出两人的缘故,显得既意外又突兀,倒象是为着前面的“赠汗巾”一事而后打的补丁。

与袭人相比,晴雯自然在各方面要略强些。用王善保家的话说就是“那丫头仗着他生的模样比别人标志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王熙凤也在一旁帮衬道:“论若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言下之意,晴雯的容貌自非别的丫头可比。

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里,先是麝月拿着烧坏了的雀金裘去城里访能干织补的匠人,去了半日,仍旧拿回来,说:“不但能干织补的匠人,就连裁缝绣匠并作女工的问了,都不认得这是什么,都不敢揽。”只有晴雯细看了一会,说:“这是孔雀金线织的,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象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得过去。”麝月笑道:“孔雀线现成的,但这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晴雯道:“说不得,我挣命罢了。”

于是撑了一夜,楞是界密了雀金裘,补得一模一样,况又是在病中。这晴雯生得比别人好,女红也了得,可到头来却输在了一张嘴上。晴雯的刻薄不输给黛玉,泼辣不输给凤姐。

第三十一回,她跌了宝玉的扇子,宝玉骂她蠢才,她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们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宝玉气极了,当即要回太太打发她出去,却被袭人拦在里头。她却连袭人也一同说:“姐姐既会说,就该早来,也省了爷生气。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伏侍爷,我们原没伏侍过。因为你伏侍的好,昨日才挨窝心脚,我们不会伏侍的,到明儿还不知是个什么罪呢!”后来,宝玉气消了,有意让她拿果子来与自己一同吃,晴雯笑道:“我慌张的很,连扇子还跌折了,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倘或再打破了盘子,还更了不得呢。”

晴雯临死之前将自己贴身穿的旧红绫袄脱下,给宝玉道:“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用晴雯的话说就是,既担了虚名,索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晴雯死后,宝玉特作了《芙蓉女儿诔》,第一句便自称是“怡红院浊玉”,整篇祭文写得洋洋洒洒,可谓是感人至深。

第一百十六回,宝玉重返警幻仙境,看到绛珠草便问:“管这草的是神仙姐姐了。还有无数名花必有专管的,我也不敢烦问,只有看管芙蓉花的是那位神仙?”

可见到了那样的境地,第一个要问的人还是晴雯。于是正应了那句判词:“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说到底,晴雯并不是个妖精似东西,只不过是替袭人担了虚名。以致于很多人看到第七十七回,王夫人打发宝玉屋里的几个“妖精”出去时,都以为是袭人告得密,就连宝玉自己也不甚怀疑“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挑不出你和麝月秋纹的来?”,虽无真凭实据,可到底有些影儿。袭人是一个对自己角色定位很正确的人,她始终是以宝玉姨太太的身份出现在贾家的各种场合里。

《红楼梦》里的姨太太极多,整部书里都不忌讳写每家房里放着的妾,诸如,跟了贾政的赵姨娘、跟了贾琏的秋桐,跟了贾珍的偕鸾、佩凤等,就连袭人、平儿、香菱等也都明说了是放在各自房里的人,但却有意无意的提到正出与庶出的分别。

第二十三回,贾政一举目,见宝玉站在跟前,神彩飘逸,秀色夺人;看看贾环,人物委琐,举止荒疏。”

第五十五回,凤姐笑道:“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第七十二回,邢夫人数落迎春道:“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

曹雪芹本人大概是极厌恶男人三妻四妾的,但笔下只对女孩子留情,于是把探春写得血气有余,了悟不足。

第五十五回里,赵姨娘的兄弟死了,管事的媳妇看着如今三姑娘执事,明知这里头的缘故,有意讨她事项,问她该给多少发丧银子,李纨也素知这赵姨娘的为人,便说前儿袭人的妈死了,赏了四十两,如今也赏四十两。探春听了不依,要参照其他姨娘的旧例,只给二十两。赵姨娘气不过道:“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探春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

这个舅舅大意说的是王子腾,我每次看到这里都觉得探春可笑,能说出这番话来,也可知到底是年幼。没得放着亲舅舅死了不管,反认他人做舅舅的道理。原先只知道刘姥姥在凤姐面前指着板儿便说‘你侄儿’,引得周瑞家的说:“那东府里的小蓉大爷才是他的正经侄儿呢,怎么又跑出这么个侄儿来?”如出一辙,终是看不开的缘故。

在所有的姨太太里,只有平儿做人办事偏叫人看着又和顺又喜欢。

第二十回,巧姐出痘,凤姐让贾琏出去躲几日,这贾琏实是个寻花问柳之人,几日后回来,平儿在他的包袱里发现了一缕女人的青丝。凤姐自外面进来便问:“这半个月难保干净,或者有相厚的丢下的东西。”平儿笑回道:“我与奶奶的心一样,就怕有这个,留神搜了搜,竟一点破绽也没有。”

她这般替贾琏掩饰,不仅保全了各自的面子,而且也免去了一场争吵。

第七十回, 尤二姐死了,贾琏找凤姐要银子治办丧礼,凤姐道:“什么银子?家里近来艰难,咱们的月例一月赶不上一月,昨儿我把两个金项圈当了三百银子,你还还做梦呢。这里还有二三十两银子,你要就拿去。”平儿忙将二百两一包的碎银子偷了出来,悄递与贾琏道:“你只别作声才好。”

尤二姐死了,她非但没有在一边“兔死狐悲”的旁观,反而冒了极大的风险将偷出的银子交于贾琏,这样的义举让人心生感动。

第一百十八回,王仁要将巧姐卖给外藩作妾,平儿跪在王夫人面前求道:“巧姐儿终身全仗着太太。若信了人家的话,不但姑娘一辈子受了苦,便是琏二爷回来怎么说呢!”

难得她能不记前嫌,把巧姐视为已出,记挂着凤姐临终前的托付。

很多人觉得贾琏这个人平时就喜欢拈花惹草,且又拥有凤姐、平儿这一对“美人坯子”的妻妾,外加上受到87版电视剧的影响,心目中早已认定此人定是一个英俊美少年。然而通部书里并没有一句描写他容貌姣好的句子。应该说整本《红楼梦》里很少有提到男性容貌的地方,我留心看了一下共有四处,其中却没有贾琏。

第六回,二门上的小厮们回说:“东府里的小大爷进来了。”凤姐忙止刘姥姥:“不必说了。”一面便问:“你蓉大爷在那里呢?”只听一路靴子脚响,进来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面目清秀,身材俊俏,轻裘宝带,美服华冠。

第七回,贾蓉带进一个小后生来,较宝玉略瘦巧些,清眉秀目,粉面朱唇,身材俊俏,举止风流,似在宝玉之上,只怯怯羞羞,有女儿之态,腼腆含糊,向凤姐作揖问好。凤姐喜的先推宝玉,笑道:“比下去了!”

第九回,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

第十五回,话说宝玉举目见北静王水溶头上戴着洁白簪缨银翅王帽,穿着江牙海水五爪龙白蟒袍,系着碧玉红带,面如美玉,目似明星,真好秀丽人物。

这四个人里除了北静王外,其余三个人都与宁国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贾蓉是宁国府的玄孙,贾蔷亦系宁国府的玄孙,“亦系”就是“也是”的意思。贾蓉带进的那个小后生便是秦钟,贾蓉之内弟,早有红学专家指出秦钟是押“情种”的谐音。由此可以看出宁国府的子孙个个都是很标致、很俊俏的人物,于是就与那句判词相吻合“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

 

 

2006/9/6

我们的武书记

    乍一看,这样的题目多少有点“红色浪漫主义”,然而我的本意只是想写一篇描写人记叙文,就象小学里经常写《我的XX》这一类的作文,《我们的武书记》指得是我们的团支部书记小武。武书记与我们相处已五载,彼此都觉和睦、融洽,最近忽闻即将离任奔赴新的岗位,于是关于武书记的往事便涌上心田,武书记的形象便跃然纸上。

    如果时间可以倒回,我想让它停留在20035月,那时的我刚刚走进65号,对周遭的环境一无所知,那时正值“非典型肺炎”肆虐的时候,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用电话督促社区里外出过的人量体温并询问他们的行踪。有一天,武书记面带微笑得走了进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他在黑板上写下当天“非典”的数据,当时我正拿着黑板擦在清理一周以前的数据,我就象一个大一新生一样,面对着学长怯怯地对他说,我来帮你写吧。他笑着说,不用,我一会儿就写完了。语气里透着诚挚,完全不让人觉得处于被拒后的尴尬。我对武书记的第一印象是,有书生的儒雅,有绅士的风度,但即使是这样我也没有把他误认为是65号的主任,原因在于他有一种亲和力,不会让人觉得敬畏。我只是凭我的观察,猜测他大概不是硕士就是博士,大概还是一个二岁孩子的父亲。

    当然我的这种猜测并无根据,事实上我的两种猜测都不正确。后来“非典”的工作渐渐地落下了帷幕,我们则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接触很少,只是在午饭的时候可以互相遇见,尤其看着一大帮女孩子中午围着他坐的那个场面,感觉他应该非常有人缘,至少也是非常有女人缘的。

      二个月以后在“非典”的庆功宴上,才知道我们的武书记来自山东,听他娓娓道来山东老家的喜闻乐见时,感觉他是一个特别真诚的人,不以贫穷为耻,反以拮据为乐。当他说起自己年迈的父母急需他攒钱补贴家用时,我的内心一下子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可以说是被感动得一塌糊涂,象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十之八九还停留在消费享乐上,而他却是肩负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应该说就是从那时起他带给了我极好的印象。

      由于他是山东人,而且又姓武,所以同事们私底下都叫他“武二郎”,于是每次搞活动排节目的时候,我们还会练习一下山东快板,“铛里个铛,铛里个铛,说一说那个表一表,咱们山东武二郎”。有一次他笑着说:“其实严格的说起来,我在我们家里排行老三。”我听了这话,便每每在私底下用地道的东北话叫他“仨儿”,他每必举起巴掌作势要打我,可手掌从来都不曾落在我的身上。

    在发生了“租用自行车的风波”之后,我更是觉得他是65号里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人,当然后来还是由于我的少不更事而“卖”了他一回,为此我对他怀着深深地内疚,不过也因此更紧密的团结在他的周围。他天生似乎有这种感召力,在我去了309号以后,他只要一来电话通知学习或是活动,只要我在即使再忙我也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屁颠屁颠地跑去通知其他同志,偶然遇上个把个小屁孩子不拿活动当回事情的时候,我还要仗着自己年龄稍长,双手叉腰的教育他们一顿,为此没少得罪人。

    那一年末,单位组织去厦门旅游,我和他恰巧被分在一组。一路上,他时常帮我拎包,还帮我照相,可以说是照顾地尽心尽力。在某蛇酒厂参观的时候,我很认真的问他:“什么是蛇鞭?”他并不回答却笑得呲牙裂嘴。在莆田的妈祖庙前,他说:“江西话里的‘默娘’就是‘他妈的’,‘林默娘’就是‘林他妈的’。”要知道林默娘是妈祖的原名,而且莆田的妈祖庙一直被信奉者封为是妈祖得道升仙的地方,他那样说我真的很怕他会遭至香客们的群殴。在戚继光的塑像前,我由于想闻闻海水的味道而顺着岩石滑到了海里,海水有多深我也不知道,但当时我并不怎么害怕,因为我看见武书记的一双大手正朝我伸来。

    我们的武书记在当选为团支部书记的时候,是以绝对优势的票选通过的,当政期间,更是为广大团员青年办了不少好事,在合理利用团费的原则下,提高了团组织的活动“档次”,从“工薪”向“小资”迈进。那一次组织团员青年和机关干部子女去“东方绿洲”基地活动时,更是表现出了一种“大无畏”的工作精神,不仅要对全车同志的人身安全负责,而且还要在矿泉水与小刘瓜子之间进行“协调”,让年幼的同志满意的同时又顺利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可谓是竭尽全力。

    在市政科工作的五年里,我们的武书记可以说是兢兢业业、励精图治,加班加点更是有如“家常便饭”,常常是在一声拆违令中行动,在一片废墟堆中指挥,每拆除一座违章搭建,都凝聚了我们武书记的智慧与心血。五年里还赢得了“民工头”的美誉,想来终是把民工兄弟当作自己兄弟一般的看待,终是放下身段、待人真诚的结果,五年里民警、城管、房管中无一人与他恶言相向的,无一人被地里说他不好的,聊起他来都会说小武蛮好的,小武不错的,终是他素日里与人交好的缘故。

    武书记在65号里做人是极周到的,就象《红楼梦》里的袭人,是出了名的至贤至善之人。每次接到他催收团费的电话都会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他一开口必是“小佳,下半年的团费好交了伐?”而且语气低沉恳切,弄得我好似已欠了组织四五年的团费之久,于是少不得第二天巴巴的来到他面前交团费。每次“双学”小组组织学习,在每个人谈交流体会的时候,他从不抢着发言,总是会等到差不多最后了才发言,而且每有人欲在他之前发言时,他总是先让对方发言。而且武书记的优点是善于作总结性发言,在别人发言里总结出他们的中心思想,每一次都能恰到好处,精确定位。

    在得知他即将离开的消息后,既为他感到高兴又感到些许离别的伤感,高兴的是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名国家公务员,伤感的是他就要离开我们了。我们的武书记在我们青年人中是最快成长起来的人,几乎每一年都能看到他的变化,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日趋成熟稳重,我们也能够看到榜样的力量。

    我作此文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熟悉他的前辈们时常想念他,让那些不熟悉他的后生们知道他。最后祝愿我们的武书记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帆风顺、再创佳绩!在今后的人生里能够时常怀念过去大家一起在65号里“数馒头”的日子。

    值此临别之际,老头子(华华)特作小诗两首,赠君多保重,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赠沂蒙武生》

忽闻挚友将欲行,

寒暑五载幸识君,

漕河泾水深几许,

可及小武与我情?

《劝君》

前路长漫漫,

征途多坎坎。

劝君更进酒,

潇洒迈雄关。

2006/8/21

印象桂林

    我小时候总爱把头枕在家里的红木床沿上,因为这样便能一眼看见床檐上的画框,画框里面画的是一座象山,一轮明月,我常常看着看着就入了神,仿佛身临其境了一般,想象着自己爬到山顶的情景,突然就觉得有些害怕起来,总觉得自己会顺着那象鼻子的一端掉进水里去。

    后来上了小学,课本里有篇课文叫《象鼻山》,于是放了学就兴冲冲的回家,头一件事就是打开课本与床檐上画框里的画相对比,这才发现画框里画的其实就是桂林的象鼻山。

    所以一直以来我对桂林的印象只是停留在小学课本上,只知道桂林有象鼻山,其余的便一概不晓。就连桂林在哪个省份都没弄明白,我固执的认为它是在云南,后来才知道原来它是在广西。

    桂林的山清水秀是远近闻名的,我在这里就不再赘述,况且历史上的文人骚客已将其最华丽、最贴切的形容词用尽,而今要是再用过多的笔墨来描写无非是附庸风雅、堆砌词藻而已,毫无新意。就连那象鼻山走近了看看,也不过如此,外加上游人旅客甚多,人人都想在它跟前合影留念,仿佛如同布景一般,反倒令人心生蔑视之情。

    比起桂林来,我倒更喜欢龙胜。龙胜的全称是龙胜各族自治县,它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东北部。我喜欢龙胜是因为它人烟稀少,有一种属于自然的宁静,没有城市的喧嚣。车行在环山公路上,可以看到一边山脚下的河水,另一边则是陡峭的山壁,车行数十米便有一个弯道,一涧涧的山泉常常是在不经意间映入眼帘,潺潺的泉水从山间顺着梯田奔流而下,听得见淙淙的泉水声。那气势虽未见得如虹一般的壮观,但也可以称之为奇丽。

    龙胜最著名的景点要算龙脊梯田了,“山是龙的脊,田是登天的梯”这样浅显易懂的句子,读起来倒是朗朗上口,还颇有些押韵。那天登龙脊梯田的时候,大雨滂沱,雨水打在山里人家的屋檐上发出“啪啪”的响声,我还是第一次撑伞爬山,感觉别有一番趣味,尤其是爬到了山顶往下看梯田的时候,不禁要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创造,难怪外国人要惊讶中国人怎么能够在石头上种粮食。

    看完了龙脊梯田,夜宿龙胜的温泉宾馆,泡在三十五度左右的水池里,氤氲的热气像雾一样从四周散开,消失在墨绿色的群山中,一盏盏的桔红色灯笼挂在水池的四周,与褐色的岩石交相辉映,那情景宛若一副江南水乡的夜景图。

    我穿着宽大的浴袍,脚上拖着拖鞋,从一排红灯笼底下走过,“曹阿姨”说我的背影看上去有点妖娆,我回她说,妖娆的岂止是背影?“曹阿姨”作眩晕状,我想自己大概是有点醉了,真是醉心于这天地自然之间。

    第二天一大早,天下着小雨,龙胜的天气总的来说比较湿润,时常下雨,所以当地的糯米特别可口,用它来酿米酒,味道又甜又香。我在桂林吃得第一顿晚餐可以用“慌乱”来形容。广西菜没有什么特色,倒是上菜的顺序有点讲究,沿袭了广帮菜的传统,每一顿正餐之前必先上汤,上最后一道菜时必是素菜,这与上海人的吃饭习惯不太一样,所以一时之间,我感觉无从下手,光是在先喝汤还是先吃饭的问题上就犹豫了好久。而且广西菜几乎是顿顿正餐有鱼,不是鲤鱼就是草鱼,不是红烧就是清蒸,只是广西人把鱼做得味道偏淡,并夹带着泥土的腥味,一整盘一整盘的端上来。到了阳朔以后,吃当地最有名的啤酒鱼,却是到了连鱼鳞都不刮掉的地步,上海人是最要干净的,如何吃得下这样的啤酒鱼,于是盘子里最后剩下就只是鱼鳞。

    坐着橡皮筏在十二滩上漂流,看着两岸青翠的群山,脑海中便闪过李白在《早发白帝城》中的诗句:“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中国历史上被贬谪的文人政客甚多,心情也各自不同,唯独这样的风景在他们看来是一致的,由此而引发的感慨也大致相同。

    有人说到桂林必定要去阳朔,这几乎成了某种约定俗成的规定,也成了现今每一家旅行社安排的常规行程。从桂林上船,坐四个小时的船游览漓江,在阳朔上岸。漓江的风光无限好,自是不必多言,只是一路看着那样的“泼墨山水画”,时间一久也难免要心生厌倦的,感觉到处都是一样的山,一样的水,一样的风景。

    也不知道是电影《刘三姐》影响了阳朔,还是阳朔成就了电影《刘三姐》。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在我看来总归是各有各的特色,只是如今的阳朔已变得商业气息很浓了,除了拿“刘三姐”这张招牌大做文章以外,还因为阳朔有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吸引了许多外国游人来这里度假,随处可见那些外国人骑着自行车,背着双肩包穿梭于阳朔的大小街头。阳朔的“西街”在当地颇有人气,有小“地球村”之称,其实也就是一条商业街,看过之后分明觉得这是上海的襄阳路,北京的秀水街。

    桂林话说起来有点“叽里呱啦”,每一个音节几乎不发第四声,桂林人说“朋友”是“狗友”,说“不要拐弯”是“莫拐弯”,说“吃饭”是“次饭”,说“一直一直”是“马直马直”,这些都是跟着导游学的。导游就是地道的桂林人,生于斯,长于斯,他母亲是汉族人,父亲是瑶族人,看他的家庭就觉得活脱脱是一部80版的《刘三姐》,是什么让这个汉族女子决定跟着瑶家阿哥一辈子一起留在这山青水秀的桂林,我想应该是爱情吧。

    别样的血统为他带来了别样的风情,他五官清秀,轮廓分明,听他唱山歌,听他说桂林话,总是那样的温婉细腻,感觉到底是南方人。只是当导游似乎不太容易,有属于这一行的固有程式,千篇一律的导游词,说起来不带任何感情,连微笑都显得很职业化,举手投足之间总有一丝疲倦。一路上,我始终都不让自己沉沉地睡去,生怕错过了好的景色,而他则是一得空便要打瞌睡,我是把旅游当作一种休息,他是把旅游当作一种工作。

苍苍森八桂,兹地在湘南。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
  户多输翠羽,家自种黄甘。远胜登仙去,飞鸾不假骖。

——韩愈《送桂州严大夫》

2006/6/27

继母

   “我不喜欢这件旗袍胸前的这朵胸花,还有下面分叉的地方还是分得太高了,再分得低些。” 苏晴晴说。

    苏晴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是觉得这身旗袍穿在自己身上显得太过于年轻,和她原先想象的样子不太一样,她已经尽可能的挑选素色的料子和陈旧的款式,想让自己看上去至少有三十几岁女人的风韵,可旗袍做出来穿在身上后,好象还是能够看到隐藏在旗袍下的光泽肌肤和那一颗年轻驿动的心。

    毕竟苏晴晴才二十八岁,她在自己心里安慰着说,如果穿这一身旗袍去参加刘谦的婚礼,应该不会让人觉得她太年轻。

    刘谦和未婚妻凌洁坐在婚庆公司的圆桌上商讨着有关婚礼的种种事宜。说实话,他很不喜欢婚庆公司的这种安排,尤其不喜欢这张圆桌,外加上圆桌对面的司仪絮絮叨叨地叙说着结婚的种种安排,这就让他觉得仿佛置身于公司的会议室里,开着没完没了的业务会议。

    未婚妻凌洁时不时要转过头来询问他的意见,他看着凌洁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就开始后悔娶了她这样的妻子,他现在就希望妻子能象公司的部门经理一样,强势而霸道,面对着婚庆公司提出的种种安排给予建设性的意见,或干脆直接拍板决定。而不是象凌洁这样,凡事都由他做主决定,这也让他觉得自己不是娶了个妻子回家,而是领了个孩子回家。

    苏晴晴回到家里,打开菜谱仔细地阅读,然后忙着准备晚饭。在家务活上,她倒象是有一些天赋的,学什么会什么,做什么象什么,这一点很让她的丈夫刮目相看,她虽然白天不出去工作,但却也不象其他靠丈夫养着的太太一样,一味地逛街消费。她会存钱,会比较价格,会计算得失。

    在饭桌上,苏晴晴边替丈夫夹菜边说:“我今天去旗袍店了,他们答应下星期可以做好。你看刘谦他要是不想我去,那我就不去了。免得你们父子之间难堪。”

    “你还是去吧。怎么说你在名义上也是他妈妈。”

    刘谦第一次见到他的后妈苏晴晴,是在他父亲的生日宴会上。他惊讶于他们父子对女人的审美情趣是那样的出奇一致,苏晴晴犹如一束旷谷幽兰,在人堆里散发着迷人的气息,她举止得体、应对自如,似乎让人觉得很亲近,又似乎让人觉得不容易触及。

    当刘君毅把儿子刘谦介绍给苏晴晴的时候,苏晴晴说;“时常听你父亲提起你,他很为你骄傲,你和你父亲很像。”这句话使得刘谦为苏晴晴的整体形象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也就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憎恶他的父亲,他的这种憎恶里面掺杂着钦佩与嫉妒,他一方面钦佩父亲作为一个男人可以拥有自己的事业,另一方面又嫉妒父亲年逾五十却仍能赢得苏晴晴的芳心。他可以有不屑,却不敢有嘲笑。

    于是,当婚庆公司的司仪向他建议是否需要做一个向父母感恩的仪式时,他笑着点头,他的目的就是要让他父亲在自己的婚礼上出臭,要让众亲友异样的目光对刘君毅和苏晴晴造成强有力的杀伤力。

    刘谦结婚那天,他母亲张枚也来了。母子相见并不显得十分热络,他只顺势搭了一下张枚的肩头,便领着她和继父走到指定的座位上坐下,就忙着去招呼其他客人了。刘谦从小对母亲就有距离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他不讨厌母亲,但也谈不上喜欢,他总是把原因归结于父母的离异,其实刘君毅和张枚离婚的时候,刘谦已经上了大学。

    尽管父母离异后各自都成立了家庭,可刘谦却没有放弃与任何一方的联系,父亲是他背后的“经济支柱”,虽然他对父亲的再婚有敌意,但他知道他和父亲不和,显然就是与钱不和,所以他仍然会常常去父亲家里吃苏晴晴做的晚饭。母亲则是他牵制父亲的“武器”,他想将来真到了“父子战争”的那一天,母亲总会站在他这边“讨伐”父亲的,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他的继父,在他看来继父是一个一无是处、粗俗不堪的中年男人,但他却将这种嫌恶隐藏的很深。

   “新郎与新娘交换信物,让璀璨的钻石来见证这一刻的永恒。”

在交换完信物以后,司仪示意刘谦去吻新娘,他在把凌洁揽进怀里的时候,嘴角上挂着一抹嘲笑,他想起了他们第一次接吻时的情景,他们坐在地铁的候车椅上,凌洁从兜里掏出了两支棒棒糖,递了一支给刘谦,他们同时剥开糖纸把棒棒糖放在嘴里含着。

    凌洁问:“你这一支是什么味道的?让我尝尝。”

    刘谦说:“好啊。”说着就去吻凌洁,很突然的一吻,凌洁事先没预料到,吻完了之后,她打了刘谦一个巴掌,与其说是打倒不如说是拍,那一拍拍得很轻柔,柔到让刘谦觉得很这一巴掌里有羞怯、有愠怒、更多的还有欲拒还迎的娇俏。他喜欢凌洁的清纯,如同置身于山泉之中,山风徐徐,水清见底,未经雕琢。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下面,有请双方的家长上台。”

刘谦此刻由于极度紧张而使整个人都在微微地颤抖,他下意识的握紧凌洁的手,手心里的一丝冷汗濡湿了凌洁的白纱手套。

    刘君毅看了一眼苏晴晴,很不自然地站起了身,苏晴晴也跟着站了起来对丈夫说;“今天是刘谦大喜的日子,我们理应上去祝贺一下的。”

    当苏晴晴站到舞台上的时候,引来台下宾客的一片唏嘘之声,有窃窃私语的,有热烈鼓掌的,有翘首观看的,那个司仪更是用诧异的眼神看着苏晴晴,他不断地在猜测这个女人与新人的关系,以及与新人父母的关系,原本他以为上来的家长只有四位,但没想到会是六位,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圆这个场。

    刘君毅显得很不安,众人的目光犹如芒刺在背,他想与前妻张枚交换一个眼神,却发现张枚和她丈夫站得离他很远。苏晴晴用坚定的目光直视着刘谦,一时间刘谦被看得心里有些发虚,他一边偷偷地注意着苏晴晴,一边低着头与司仪交谈。

    ……

    晚宴结束后,苏晴晴去酒店总服务台结帐,她把帐单塞进包里,然后问服务员要了一张便笺纸,她在纸上飞快地写道:

    “当我决定和你父亲结婚的那一天起,我已做好一切被羞辱的准备,也包括接受你对我的敌意。只是今晚你不该让你父亲跟着我一起受嘲笑,这样做只能是拉近你父亲和我之间的距离,适得其反。——苏晴晴。”

    苏晴晴写完以后,把纸片对折装进一个信封里,在封面上写了两个字“刘谦”。

2006/3/14

变道直行

    冬至那夜我当班,小时候常听老人讲冬至夜阎罗会派小鬼来拿人,所以当急救中心的电铃响起时,我几乎是从座位上一跃而起,直奔停车场。我把车钥匙插进救护车的锁孔时,我的右手甚至还有些微微的颤抖,我在打开车门的同时,作了一个深呼吸,以此稍稍平息一下我激动的心情。我以这样的心情赶着去救人多少显得有点不正常,但一个晚上我在值班室里坐着,尤其是在半睡半醒之间,我对能有这样的一次紧急任务多少显得有点期盼。
    现在是凌晨两点,我正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行驶在这座城市的车道上,并不断地变道直行,我拉响了警报声,两旁的车辆都渐渐给我让出车道来,也只有我拥有在红灯下穿行的特权,而不必遵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表决通过的交通法规。
    出事的地点是在民生路上,事实上我对那一带的地形不甚熟悉,当我七转八弯的把车开到民生路东面的时候,发现路口正在施工。于是我只得调转车头,把车开到了民生路的西面,但路口的违章搭建又防碍了车子的通行,我目测着车子与路口的距离,静静的说,你们还是下去抬人吧,我怕进得去,出不来。
    不一会儿,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从黑暗里走来,一个老头躺在担架上,脸色惨白,尤其是在橙黄色路灯的照射下还泛着青色,我赶紧发动车子,准备送去离这儿最近的医院。
一路上,那个家属一直在埋怨救护车到的晚、开得慢,我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正是我认为的那种市井小民,我心想:嫌救护车慢,你怎么不包辆飞机停在你家楼下?早知道要叫救护车,当初干什么去了?
    我是个开救护车的司机,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穿梭于这座城市,往各家医院送需要急救的病人。当然我以上的这些论调,只可能存在心里,不可能当众发表,因为如果我那样说的话,很可能会在家属极度焦虑、悲痛的情形下,遭至他们的殴打,甚而还会被他们扭送到派出所。因此,我习惯在这种时刻保持缄默,这是遵守职业道德,但并不代表我重视生命的存在。相反,我极其忽视它的存在,我认为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有它的起点与终点,这是自然规律,非人力可以改变。
    就象我以为这个老头会死,因为他不仅年迈,而且多病,与其这样痛苦的活着,倒不如那样轻松的死去。可事实上后来他却被救了过来,所以人命皆由定数,可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有人可能会认为我在生命面前显得足够冷静,有时甚至是到了冷血而且无情的地步。于是一些好事之人就开始纷纷打听我的人际关系网,当他们得知我离过婚,还有个儿子时,就断言我心中缺乏爱,缺乏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关爱。
    我有几个与我保持那种关系的女人,她们之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莎莎的女人,因为她的身体最能唤起我内心深处最原始的冲动与渴望。我只知道她在百货公司里卖“浪莎”丝袜,除此以外我对她是一无所知,有时候我也觉得很困惑,到底是她的名字叫莎莎,还是她卖得袜子叫“浪莎”。她总是坐在我家沙发的一角上,双腿交叠,一手掀裙摆,一手从大腿上褪丝袜,等两只袜子都脱下后,她就把丝袜揉成一团,随手嵌在沙发缝里。每一次我看她脱丝袜总感觉象是在看蛇蜕皮,而她躺在我床上的时候则更象一条蛇,一条美女蛇,婀娜多姿、风情万种,只是她的眼睛里常常流露出某种绝望,甚至是悲凉的东西,我知道这娘们心里一定有事。
    莎莎常让我想起我的前妻来,我前妻是那种特普通的良家妇女,具备中国妇女的传统美德,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可却有一双很传神的眼睛,总的来说她算是一个好女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会在某一天的早晨突然说,我们离婚吧。原因是我已经无法与你再继续生活下去了。简而言之是,我已经不爱你了,我曾经试图与你继续生活下去,但试过了,实在没有办法再继续下去了。女人就是这样,绝情起来的时候什么情面也不留。
    她和我离婚以后,就和一个大学教授结了婚,甚至还让我的儿子给这位教授当儿子。说实话,我惊异于她的第二次婚姻,我承认她的第二任丈夫会是个大学教授是我原先没有想到的,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女人竟然有如此的“延展性”,她可以与一个粗鄙俗气的男人一起生活十年,也还可以与一个清新儒雅的男人再一起生活十年,甚至二十年、三十年。
    女人是用来爱的,而不是用来被了解的。当我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后,我不再企图去了解女人,就像现在我与莎莎之间,不存在了解与被了解的问题,我不需要知道她的许多对我而言无关紧要的问题,我只知道我会在某一时刻特别想念她的身体。其实,我也完全可以在脱她衣服的时候问她到底叫什么?或者在我们做完爱以后,与她平躺在床上时,大家互相聊聊心事。可我都没有那么做,我喜欢看她穿着浴衣坐在沙发上,把原先嵌在沙发缝里丝袜再重新穿上,白皙的肌肤外加上丝袜表面的光泽,使双腿看起来既迷人又性感。可除却这一点外,她和任何一个女人相比都毫无二致。
    我不是心中缺乏爱,而是一个对爱极度吝啬的人。
    直到有一天,我赶去中山路接一个急救病人,那一带多是中档的住宅楼,我把车停在某幢楼的楼道口后,还在心里盘算着这里的楼房大约卖多少钱一平方,不一会儿,医护人员匆匆忙忙把担架抬了出来,跟在担架后面走的是一个女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只一眼我便认出了那个女人和孩子,他们正是我的前妻和儿子,她似乎也看到了我,用一只手挡着微微张着的嘴,显然她对在这种场合下遇到我感到十分诧异。但是她很快调整好了表情,别过脸去不再看着我,牵着儿子的手快步走上了救护车。
    一路上她都呜呜咽咽得在哭,一直唤着“思远”这个名字,我猜想这大概是大学教授的名字,我的儿子也跟着一直在抹眼泪,显然他从上车起就没有注意到我,而我却一直把他看在眼里,在我看来他小小年纪却能象成年人一样,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无论他是不是真的发自内心,他的过份早熟让我觉得甚是讨厌,这是过去我不曾察觉到的。换言之,我可以允许我前妻在我面前哭她的丈夫,但却不能容忍我儿子在我面前哭他的继父。
    在行至中山路的岔道口上,马路上的车辆已经有些拥堵了,我担心可能会塞车,正当我犹豫要不要走高架的时候,我想起了小时候玩过的一个魔术,三个小碗,一只小球,在杂耍人手里不断的变换方位,我猜小球在左边,可它却在右边,我猜它在右边,可它却在左边,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次它会在哪里?此时我决定赌一把,走南北高架,可当我刚把车开到高架上时,却发现高架上的车其实堵得更厉害,我的车象是被拖上了链子,根本无法变道。
    等我把车开到附近的医院时,已将近过了一个小时。那位叫“思远”的大学教授终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而宣告死亡,也就是说我的前妻很不幸的结束了她的第二次婚姻。她从医院停尸房里走出来,看见我站在走廊的尽头,她想冲着我莞尔一笑,嘴是咧开了,可眼泪却从眼眶里流了下来。这还是我们离婚以后第一次见面,可谁也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见面。
    今天的车太堵了,如果不堵车,他应该是会被救过来的,其实他平时一直是很注意的,很久都没有犯病了。
    可是今天的车堵得太厉害了,平时不是这样的。
    我知道,堵车嘛!
    ……
    可你也可以不走南北高架的,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南北高架呢?
    我以为高架上不会堵车嘛!可我上高架以后发现更堵。
    你开救护车的会不知道哪条路比较堵?哪条路不太堵?你是不是故意的?
    我不是。
    你就是故意的,你就是看不得我过好日子,你就是希望我和儿子都饿死在街头。
    我没有。
2006/2/9

学养子而后嫁者

    我与曹毅斐结了儿女亲家。这是我们之间的约定。

    我们像是回到了童年时代一样,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不但早早地安排了二三十年后子女的婚姻大事,还乐衷于互相为子女起名字,并允诺对方要当好这个家长。我们现在见了面,总相视而笑,言必称对方为“亲家母”。

    说起我的这个“亲家母”,还有一个典故,有一次,一个人打给她电话,询问一些事情,谈完挂电话之前竟然说:“谢谢阿姨。”她顿时觉得胸闷不已。我便劝解她说上海人称“阿姨”实是一种客气,比起“小姐”、“大姐”来,“阿姨”这种称谓对上海人而言反倒体现出尊重,不显得轻薄。她才稍稍有些释然。可没过几天,那个称她为“阿姨”的人找了来,一进门便当着人面喊“曹阿姨”,她扭过头去不理他,但又怕对方恼了,于是只得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便是那个“曹阿姨”。

    于是大家常常私底下叫她“曹阿姨”。她倒也不生气,有时还仗着这样的称呼与人“抬杠”。“曹阿姨”的皮肤白如雪,细如脂,浑身上下散发一种独特的美丽,一种专属于小妇人的美丽,她常常会利用午休的时间回家干家务,或是学着打毛衣。看着她那专心致志的样子以及忙忙碌碌的背影,你仿佛是看到了某家主妇的持家风范。常听人说:“老婆、孩子、热炕头。”而我们的“曹阿姨”也属于宜家宜人、齐乐融融。

    关于给子女起名字还发生了许多的笑话,因为都想找个意义非凡又雅而不俗的名字。大多数的人起名字喜欢翻字典,而我喜欢翻《诗经》,见诗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便觉得要是女孩取“静姝”两字颇为贴切。可说与她知道后,反而被她嘲笑了一番,说“静姝”有“尽输”的谐音,还一本正经地说:“娶这样的儿媳妇进门,我们家岂不要家道中落?”第二天,她兴冲冲地问我说:“男孩子叫子溢如何?子代表鼠年,溢代表满、多,无论是财富还是学识都越多越好。”我说:“不通,不如子鼹好。鼹鼠的‘鼹’,不是有晏子使楚的典故吗?”还未等我说完,她的“粉拳”早就雨点般的落了下来。

    自从我们结了儿女亲家以后,还常常交换教育的子女的“意见”。她常常在我面前摆臭架子,拿出一副旧式家庭“婆婆”的样子,未见我“女儿”之前,便三从四德的“教育”起人来。而我则显得很功利,对“子鼹”这样的“女婿”还未见得满意,尤其在学历与家境的问题上百般“挑剔”。这样的对话每天在我们之间都要“上演”好几遍,我们沉溺于这样假设的幸福里,乐此不疲的规划着未来。

    那天看曾参的《大学》,竟看到这样一句话:“未有学养子后嫁者也。”意思是没有先学会养育孩子而后去嫁人的人。于是合上书,悻悻然。

2005/12/29

What I am you

有一次看到有人评论张爱玲的文字,大意是说她写的东西太过于乖张,内心缺少爱,写出来的东西太过于孤独寂寞。说是与她长期一个人生活有关。她就象是一朵未来得及绽放便已枯萎的玫瑰。
虽然我不承认我是“张迷”,但私底下却很喜欢她的文字,她的小说我不完全都看过,但是她的散文我却尽数都读过。尤其喜欢她的《私语》,很多人看了之后便以为她有个狂放不羁的父亲,都为她父亲扬言要打死她而愤慨不平。其实我知道她是喜爱父亲的,“我喜欢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屋里乱摊着小报,和我父亲谈谈亲戚间的笑话——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他喜欢我。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她的这种“恋父情结”后来都表现在她的两次婚姻中,她喜欢年长的男人。
我父亲在我的印象里永远都是家长的样子,但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为了我他什么都愿意付出,这一点常常让我母亲吃醋不已。我也喜欢年长的男人,喜欢成熟稳重但不老于世故的男人,喜欢温柔体贴但不失风度的男人,喜欢像父亲一样的你。
“我从诸暨丽水来,路上想着这是你走过的,及在船上望得见温州城了,想着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有宝珠在放光。”这是19462月,张爱玲去温州,看望胡兰成时,一路上的心情写照。女人对男人的感情向来只能感动自己,未必能够打动对方。就象我常常故意不去走平日里走惯的路,而偏偏要选择绕道前行一样,为的就是能走一遍你所走过的路。虽然明知道这样做毫无实际意义,但每一次在三岔路口上站定,最后还是要情不自禁的选择走那条路。
第二天,她走了,胡兰成送她到岸边。“那天船将开时,你回岸上去了,我一人在雨中撑伞在船舷边,对着滔滔黄浪,伫立涕泣久之。”我以为她会在临别之前,当着男人的面哭,可她没有,她比我想象的要坚强许多,于是,我也告诉自己,我也一定不为难你,你没有欺骗我,这是我自己要选择的,爱你的方式。
后来,他俩仍偶有书信往来,但日渐疏稀。胡兰成有时也去听温州戏,他曾这样写道:“我看了温州戏,想着我现在看一样东西能晓得它的好,都是靠你教我。我每日写《山河岁月》这部书,有些句子写来竟像是出自于你之笔,自己不忍笑起来,真觉得是吃了你的涎唾水了。”女人对于男人的影响如此之大,我过去未曾真的明白过。我希望对你,无论是劝戒还是希望,这些话都能让你在以后的岁月里常常回想起来,时常记起我来。
几个月以后,胡兰成收到张爱玲的诀别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是我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惟时以小劫(劫难)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这段文字是我原先不曾读到过的,如今看来竟觉得有些象我的品格。当我决意不再爱你时,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对你留半点情面的,若遇几次三番前来纠缠,刚对自己下的决心转瞬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之于你,犹如张爱玲之于胡兰成。
2005/12/6

托孤于程婴

看过了京剧《赵氏孤儿》才知道这是个从元朝就流传下来的故事,又可谓是个老套的故事,原先还一直为这个题目而困惑不已,现在才明白原来是孤儿不孤,整个戏讲得大多是舍生取义、投桃报李、父仇子报的感人场面。。

一开场,上来的第一角色便是那个勾着白脸的屠岸贾,其后跟着的是面貌猥琐的晋灵公。京剧里为了区分人物的忠奸,往往以勾脸的颜色来分辨,白脸的大多是奸臣,红脸的大多是忠臣,这也就是所谓的“唱白脸与唱红脸”。

看罢晋灵公的昏庸无道之后,不一会儿,忠臣们就纷纷上场了。话虽不多,但句句是直言,进谏不成,便主动请缨,流放边疆的流放边疆,告老还乡的告老还乡,这便是忠臣的秉性,自古历来如此。尤其是那个赵盾在晋灵公面前弹劾屠岸贾的时候,眼神里透着一股子坚毅,无论是念还是唱都表现的句句在理。

于是,悲剧终于发生了,随后,那些稍有些正义感的人都行了正义之事,就义的就义,尽忠的尽忠,惟独那奸臣仿佛是得到了神灵的庇护,非要等到最后才能得到应有的下场。

结局当然是团圆的,好人得了好报,坏人受了惩罚。这自古历来是中国戏剧的套路,中国人是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仿佛那前面的种种磨难都是为这后来的团圆而设计的。

不同的剧种有不同的情节安排,京剧演起来是大气磅礴、大义凛然,上至位高权重的丞相,下至一介草民的家院,一个个是说触壁就触壁,说抹脖子就抹脖子,就连庄姬公主身边的丫鬟都有着刘胡兰般的英勇慷慨。

铜锤花脸:公主生得是男是女?

花旦:乃是一女婴。

铜锤花脸:现在何处?

花旦:落地便死。

铜锤花脸:尸首何处?

花旦:城门外湖里。

那念白是掷地有声、铿锵有力,这也是别的剧种无可比拟的。

一直以来都很敬重程婴这个人物,觉得他能舍得下自己的孩子去换回赵氏孤儿的平安,这样的举动怕是常人做不到的。曾经看过越剧版的《程婴舍子》,至今仍记得真切的是程妻唱的那首儿歌,把浙江的民谣糅合进悠扬的曲调里,唱起来如同纺线的摇锤一般,在人心里荡漾开来,此时舞台的另一端是程婴正提着药箱走来,为的就是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药箱里带走。这样的戏剧冲突不可谓不是一种极致,看得人心里落寞到了极点。俗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想来他程婴即使再深明大义也毕竟是个做父亲的人。

想来,当初赵朔夫妇把未出世的孩子托付给程婴兴许是有些道理的,因为程婴不仅保全了赵武的性命,更是让他报了赵氏全家的仇恨。这样的人是值得托付的。再看刘备,临死的时候把儿子刘禅托付给了诸葛亮,希望他能帮着刘禅执掌汉室家业。想必天下人都知道“三顾茅庐”的故事,所以他诸葛先生即使再自命不凡,再淡泊名利,然而他的《前出师表》、《后出师表》还是再一次证明了他把自己肩头上的这副“重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样的人也值得托付。

余以为,天下为人父母者,在世一日,应尽管教之责,不在世一日,可将孤托于刘、程两人。

2005/11/21

戒除

AM 900 某公司盥洗室

Nina和一群人把盥洗室围得个水泄不通,原因是Nina戴在手上的戒指没办法顺利地取下来。一开始Nina告诉办公室同事说戒指脱不来的时候,大家都没当回事。可后来有人发现Nina一个人在盥洗盆边哭,大家突然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于是纷纷放下手里的工作,开始帮助Nina取戒指。但是无论是把手指放在水里冲,还是往手指上抹肥皂,Nina中指上的戒指就是没办法取下来。这时,不知是谁问了一句:“谁给你买了戴上去的。”Nina就是听了这句话才开始由抽泣变成嚎啕的,幸而有人上前一把捂住她的嘴巴说:“我送你上医院。”

AM 930 某医院

一下出租车,Nina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那两个陪她一起去的同事,看见穿白大褂的就问:“大夫,急诊,她手上的戒指拿不下来了。”医生看了看Nina已经红肿了的手指,说:“快去口腔科。”

AM 1000 某医院口腔科

于是三个人急奔口腔科,几个小护士正在询问处聊天,远远地就看见Nina举着手过来,都围过来看个究竟,其中一个说:“哦,又是一个戒指拿不下来的。”另一个说:“恩,做这个手术起码要六百。”Nina一听要手术,眼泪早已流了下来,她原先就担心戒指拿不下来,迟早要阻碍手指的血脉流通,现在护士已经证实了需要手术,这下说不定要截肢才能把戒指拿下来。所以当她看到口腔科主治医生关云鹏的时候,几乎是觉得看到了“救世主”。她立刻把手指送到他面前哭喊道:“大夫,我手指要断了。”关云鹏看着她的表情,忍不住要笑出来,但他还是微笑着说:“请您冷静点,让我看看好吗?”

Nina的戒指确实卡在了中指上,而且中指周围的皮肤组织已经遭到了破坏,出现了红肿现象。他用安慰的口吻说:“不用担心,戒指可以取下来。”然后他拿起口腔外科手术中所用的工具,小心翼翼地在Nina的中指周围进行切割。这时,Nina的情绪也已经稳定了下来了,因为她已经不担心截肢的问题了。看着关云鹏专心致志的神情,她内心充满了感激,觉得此时只要他能把戒指从她手指上拿下来,他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

二十分钟以后,戒指成功的从Nina的左手中指上取了下来。关云鹏洗完手说:“没什么,小手术而已。我也遇到过一二次,如果是钻石的,还更容易解决,就是这种地摊货,搞不清楚它是什么材质的。”Nina听着觉得有点脸红,戒指确实是地摊上淘来的,想必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Nina不好意思地说:“医生,我没想到做这样的手术需要这么多钱,我现在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但你放心,我可以让我同事回去拿的。”关云鹏笑着说:“哦,那算了,小手术。”

AM 1030 某公司办公室

Nina在给医院写感谢信,戒指虽然从她手里摘除了,也仿佛从她心里摘除了一般,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自在了,她言辞恳切,字里行间里流露出了对关医生的感激与敬佩。信的末尾了她留了自己的通讯地址,并再三要求医院能够把她的信转交给关医生。

FM 1430 某医院口腔科

院长如Nina所托,把她的信转交给了关云鹏。信是门口的护士送来的,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微笑。关云鹏从头至尾的读了一遍,发现Nina的信还颇有文采,信里用的也大都是一些生涩的字眼与带有比喻意义的成语。他把信塞在白大褂的衣袋里,心里想着她上午来就诊时的那副表情,不由地从心底里涌起一丝会心的微笑。

FM 1630 某医院的值班室

今天是关云鹏值班,他坐在办公桌前写病理报告。写着写着,他又想到Nina的信,于是又一次从白大褂的衣袋里取出信来,重读一遍,这一次他默记住了她的MSN,然后起身去医生办公室,打开自己的MSN,通过添加的方式,把她的MSN加入。就这样他与她算是联上了线。

“这个戒指是你自己买的吗?”

“当然不是。是男朋友送的。”

“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没有,大概是第一次见面一周年,要么是第一次接吻一周年?谁知道呢?”

“呵呵,看来还挺浪漫的啊。”

“浪漫什么呀?我早就想脱下来了,但就是脱不下来,今天要不是你,我的手指就要断了。”

“脱不下来就算了,何必一定要脱下来呢?”

“因为我根本就不爱他。不爱他了,怎么还能留着他的爱情信物呢?”

FM 2200 某医院门口

关云鹏换好衣服,整理好东西准备下班。当他出了医院办公大楼,一阵微凉的秋风向他袭来,他不由地拉紧上衣拉链。就在他出了医院大门,忽然看见一个人向他走来,并且叫他的名字:“关云鹏。”他定睛看了看,转而笑着说:“哦,是你啊。”“对啊!为了感谢你白天帮我把戒指拿下来,我是特意来请你去吃饭的。”“那你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下班?”“从你关了MSN起,我就跑来这边等你了,三个小时里目标还不曾出现。”关云鹏笑笑无语。

FM 2230 味千拉面馆

关云鹏说:“如果我今天提早下班,你岂不是就等不到我了?”Nina说:“那就算我倒霉。但是我知道我不总是那样倒霉的。”关云鹏依然无语。

Nina说:“你遇上过已婚女人强烈要求你把无名指上的戒指拿掉吗?”“没有。通常都是遇到突发事件,比如戒指戴的时间长了,手指变粗了,取不下来了。但遇到情绪这么紧张的病人,你还是第一个。”Nina大笑了起来。关云鹏看她这么高兴决定逗她一会,于是说:“有一次,一个女病人来我这里,要求把她的钻戒取下来。我问她确实要取下来吗?她说是,我说那钻戒必定要遭到破坏。她就说能不能在不损坏钻戒的前提下取下来,我说那只有切断手指了。她说,那就切断手指吧。我说,你能以截肢的代价去换取这枚戒指,那又何必非要把戒指拿下来呢?

Nina突然停了手里的筷子看着关云鹏问:“她是怎么说的?”关云鹏停一会儿说:“她说,刚戴上这枚戒指的时候,觉得它是激励自己对婚姻负责,对丈夫忠诚。但当情人出现以后,觉得它是惩戒背叛的工具,是灵魂深处的呵责,有时更是丈夫的“眼睛”。”

AM 000 “锦江之星”

前台小姐问:“两位是住店吗?”

“是啊!”

“请出示身份证。”

Nina对关云鹏说:“我没带在身上。”关云鹏说:“小姐,就我一张身份证可以吗?”

“可是……”

Nina说:“哦,小姐,你可能看不出来,我们是夫妻,今天房门钥匙忘在公司里了,所以才不得已在外面借房子。不信结婚证明天我给你送来。”

AM 030 “锦江之星”某标房

关云鹏说:“你刚才胡说什么?万一她明天追问起结婚证怎么办?”“没关系,补给她好了。”“你当是快照啊!我先去洗个澡。”

当关云鹏把浴室的门关上时,Nina躺在床上把白天一天所发生的事情仔细地想了一遍,她虽然还不能确定关云鹏是否喜欢她,但她现在可以确定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身上带点消毒药水味道的男人,她看着天花板,满足地笑了起来,突然她从床上一跃而起,拿着钱包带上门出去了。

她在附近的24小时便利店里买了毛巾、牙刷和牙膏,她想他是口腔科的医生,应该对此非常重视。结帐之前,她又顺手拿起架子上的一小盒东西,在结帐的时候,她明显感受到了营业员的异样眼光。她努力让自己不去想这眼光里的某些含义,可当她出了便利店的门口,她还是从汽车的反光镜里看到了她们交头接耳、指指点点的身影。

AM 230 “锦江之星”某标房

关云鹏沉沉地睡去,Nina抚摸着他的后肩,从上至下,不断地划着“十”字,本来她想划一个大大地“A”字,学着电影《红字》里的情节,在这个男人的身上留下自己熟悉的标记。可她没有,因为她觉得自己还不能够拥有那样凄美的爱情。然后她一只手绕到关云鹏的胸前,把脸紧紧贴在他的后背,闭上眼睛,希望明天永远不要到来。

AM 730 “锦江之星”某标房

早晨七点半,关云鹏准时起床,这些年他当医生已经养成了很好的作息时间,即使没有闹钟,他也会准时起床的。他洗漱完毕,看到Nina仍睡在床上,背对着他把小半肩膀裸露在外面。他从口袋里拿出五百块钱搁在台灯下,然后套上外衣,出门了。

Nina一翻身,在床上躺平,其实她一夜没睡。她听见他起床,穿衣服,包括数钱的声音。她拿起台灯下的五百元人民币,数了起来,此刻她感觉自己就象个职业化妓女,对嫖客留下的“嫖资”念念不忘。她把钱仍然搁在台灯底下,仍然拥被而卧,嘴角留着一抹嘲笑,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脏话。

AM 1130 “锦江之星”某标房

接近中午时分,清扫工进来打扫房间,看到房里一片狼籍,床上躺了个女人,头发凌乱。清扫工先是拉开床帘,看见Nina仍没有动,于是清扫工决定上前叫醒她,推了她两次,都没反应。正要掀被子时,Nina突然喊了起来:“out , go out please ! do you know ? 清扫工吓得赶紧带上门出去了。

Nina把被子裹在身上,从床上一跃而起。二十分钟以后,穿戴整齐,打扮停当。她特意不忘记那台灯下的五百元钱,因为她觉得无论如何这是关云鹏最后的一点心意。这不是领不领情的问题,而是应不应当得到的问题。她从包里取出墨镜戴上,顺手把房门带上。

在走廊里她又再一次遇见那个清扫工,她笑着对她说:“thank you take service with me.”她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躲在这句国际化语言的背后,把自己真实的身份掩藏起来。

FM 1400 某医院口腔科

“你到底是那边的牙齿的痛?这样吧,先拍个X个光片。”

“从片子上看可能是龋齿,而且牙根也可能大面积坏死了,只有拔牙了。”

“不拔不行,细菌会影响周围的牙齿的,而且你的牙会一直痛的。”

FM 1600某公司办公室

Nina,外线。”

hello

“这事没得商量,合同上写着16日货到付款,并且写明提早进港的费用应由对方负责。”

Nina,内线。”

“我是Nina。本月的订单是二万六千件。”

……

    我们可以戒除信守爱情的条件与信物,但唯一戒不掉的是爱情本身。
2005/11/3

那一抹香甜

那日堂舅妈买了东西来家里做客,她走后我才知道她买的是藕粉和麦片。我只怪她不会买东西,这年头谁还会自己买藕粉吃,即使是我去杭州出差也未必会去买这东西。于是,便将它搁在柜子里,对它少有问津。

一日,外面吃饭回来,已收拾停当,正看着书,忽然觉得饥肠辘辘,便缠着母亲要吃的。母亲想了半响,方才提到柜子里的藕粉。也许是真的饿了,我对这碗藕粉倒是情有独钟起来,犹如玉佩般温润的色泽,浓稠适中汁水伴着丝丝的甜味与淡淡的藕香。在这样一个清幽的夜晚,藕粉的热气正冒着氤氲地热气,在日光灯下袅袅地荡漾开来。

这让我想多少年前第一次吃藕粉的经历。那时候的藕粉多半呈石灰粉状,没有味道,冲调之后也多半呈深灰色。在儿时的记忆里,冲藕粉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一只大碗,一点藕粉,一壶开水,就可以把碗底的粉末变成糊状。小时候也常听父亲提过北京的大碗茶,说也是类似于藕粉一样的饮品,多少年后,我去了北京,却发现它的踪影已很难寻觅,至少我所走过的那些大街小巷已经没有人卖了。

就象张爱玲在书里提到的“草炉饼”一样,我的记忆中就不曾有过,我想大概是类似于象“蟹壳黄”一类的点心吧。对于“蟹壳黄”的记忆也已经久远了,还是那天听广播里说起,想了半日大概是所以为的那样吧。唯一记得真切的还是一种叫“蝴蝶酥”的点心,因形状类似于蝴蝶,故而得名。当年的“蝴蝶酥”还算是很时髦的西点,做得很大,犹如大饼一般,论张卖。还有就是“桃酥饼”,我上小学的时候,两节课后,老师就会发“桃酥饼”给我们吃,我一直都讨厌它那种石碱的味道,所以总是用纸包着塞在书包里,于是常常弄得书本上都是油渍。小时候弄堂口有家卖“生煎馒头”的小店,常来客往,生意极好,那油香里夹带着葱花的味道,可以顺着风飘上几里路远,是儿时深埋进记忆里的美味。长大以后,吃过的“生煎”不下数百只,可总觉得不如原来的味道好,就连上海最有名气的“丰裕生煎”也做不出当年的味道来。

那日,与同事说笑,谈起如今的喜糖。同事坚持以后结婚要发冠生园的“大白兔奶糖”,我还嘲笑他过于“返朴”。回家之后,倒是思念起它的味道来,想当年这种奶糖比起八分钱一卷的山楂来说,已经算是很奢侈了的。因为那时候的牛奶都是凭票供应,不容易订到的,更何况是用牛奶做成的糖,我想那种滋味大概只能是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回味吧。

童年的记忆里,父亲的公文包是一只变换无穷的“魔术包”, 总能时不时地变出新鲜的“花样”,而母亲的手则是一双无比灵巧的手,总能把时不时地做出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米泞汤”。以前家里没有电饭煲,大家都是把米饭放在煤球炉上烘,而这种“米泞汤”就是米饭烧熟烘干之前的一点米汤水,味道有点类似于粥汤,但不象粥汤那样粘稠,比粥汤更爽口。多少年后回想起这种米汤时,我仍惊异于母亲会有这样的发现,能够化腐朽为神奇,把波澜不惊的日子点缀的很有味道。

    我所身处的童年是物资与文明相对匮乏的年代,那些所谓的快乐与满足现在想来无非是幼小心灵里冲动与渴望。十岁以前我一打开收音机就能记住“小喇叭广播站”和“燕子姐姐”,一打开电视机就能记住“蓝精灵”与“黑猫警长”,一打开饼干箱就能记住“杏元饼干”。可如今的我是人大了,心也跟着大了,已经不能满足原本属于自己的单纯快乐了,于是生活就成了一盘“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快餐,每天麻木不仁地“吃着”,还险些将记忆深处的那一抹香甜忘却。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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